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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批复
名称: 关于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煤矿废弃灰场搬迁及生态恢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号: 鄂发改行审字〔2025〕42号
成文日期: 2025-11-18 发布日期: 2025-11-18
关于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煤矿废弃灰场搬迁及生态恢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1-18 来源: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煤矿废弃灰场搬迁及生态恢复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雁政发〔2025〕171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大雁镇现有第三煤矿废弃灰场(即雁南灰场)位于大雁镇第三煤矿西三采区上部,煤矿的开采威胁灰场防渗结构,可能导致有害物质渗漏,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人民政府拟新建一座固废填埋场,对废弃灰场内现存灰渣转运储存,并进行生态恢复,固废填埋场的剩余库容可继续承担大雁镇一般固废填埋任务。大雁镇作为能源产业集中区,亟需构建现代化固废管理体系。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源整治深化合作专项工作协议,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动落实国家能源集团在蒙矿山以及周边10公里2024 年治理任务的通知》《关于下达集团公司2025年在蒙矿山及周边10公里范围系统治理计划的通知》国家能源煤运〔2025〕34号文件要求,新建固废填埋场可整合现有灰渣资源,结合生态恢复和智慧化管理手段,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业固废处置示范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可为同类地区提供可复制的经验,推动区域绿色矿山和循环经济园区建设,提升大雁镇工业可持续发展水平。对保障大雁镇能源供应安全、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名称

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煤矿废弃灰场搬迁及生态恢复项目。

三、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两部分,分别为固废填埋场的建设及废弃灰场的生态恢复。固废填埋场除将废弃灰场灰渣、脱硫石膏储存外,预计可使用3年。贮存规模约65.7万立方米。废弃灰场生态恢复治理面积86230㎡。

四、建设地点

废弃灰场位于大雁镇南西223°方位约5.5km处,新建固废填埋场位于大雁镇南南西190°方位约2.5km处,二者直线距离约5.2km,运距约8.13km。

五、项目单位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人民政府

六、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3878.93万元,资金来源为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3878.93万元。

七、项目代码

2511-150724-04-05-320541

八、建设年限

2026年6月至2028年10月

九、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十、要求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到相关部门办理规划选址、土地预审、节能等手续,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