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单描述
群众反映:①鄂温克族自治旗纪检委在监督执法工作中发现,伊敏苏木毕鲁图嘎查布仁巴图等四户联名草场在1998年申请时存在虚报冒领等问题,2021年9月下达了红头文件,伊敏苏木人民政府没有处理。②伊敏苏木人民政府,中共伊敏苏木党委为了处理布仁巴图非法侵占草场问题对毕鲁图嘎查两委下达了召开牧民代表大会,党支部会议来解决,但是布仁巴图通过非法手段为了自己的利益拉票结党营私,因此牧民代表大会,党支部会议没有几个人参加,无法召开。③布仁巴图将编号为6590DF的非法侵占草场使用人为希仁巴图,乌云巴图,胡日乐,阿力卡等四位,其中希仁巴图派出所证明查无此人,另外三人是直系亲属都是国家公务人员,他们通过个人关系多次变更草场编号,2017年把此草场非法变更到其弟妹哈斯名下,此操作没有通过牧民代表大会,党支部会议,因其妹妹在农牧业局草原站工作。④布仁巴图当年办理非法假冒6590DF草场时候没有通过任何政府部门,仅靠其妹妹在草原站工作的便利各种办理各种更改。⑤伊敏苏木党委,伊敏苏木人民政府对布仁巴图非法侵占草场存在敷衍,不解决。诉求目的:处理伊敏苏木毕鲁图嘎查非法占用河东草场问题。
二、工单落实情况
经核实,问题一:伊敏苏木人民政府自2023年开始4次下发《关于伊敏苏木毕鲁图嘎查布仁巴图等四户联名草场事宜的建议》(伊政字〔2023〕33号)、《关于催办伊敏苏木毕鲁图嘎查布仁巴图等四户联名草场事宜的紧急通知》(伊政字〔2024〕1号)、《关于督促毕鲁图嘎查委员会加快推动布仁巴图等四户联名草场整改事宜的紧急通知》(伊政字〔2024〕82号)、《关于伊敏苏木毕鲁图嘎查布仁巴图等四户草场问题的通知》(伊政字〔2025〕65号),伊敏苏木政府无权干预毕鲁图嘎查“四议两公开”组织召开及会议决定。问题二:伊敏苏木政府无权干预毕鲁图嘎查“四议两公开”组织召开及会议决定。问题三:经核实,编号6590DF联户草场实际申请人为布仁巴图,希仁巴图,胡日乐,嘎丽娜4户,与阿力卡无关。希仁巴图为乌云巴图,胡日乐,嘎丽娜并非毕鲁图嘎查户籍。关于2017年把此草场非法变更到其弟妹哈斯名下,此操作没有通过牧民代表大会、党支部会议问题,伊敏苏木党委政府一直督促嘎查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重新确定草场归属问题,但嘎查委员会一直未通过程序解决草场事宜。问题四:经核实,1998年办理草场承包经营权时,无“四议两公开”制度,仅需申请书、介绍信及嘎查达同意签字就可办理相关手续,属于正常流程手续。问题五:伊敏苏木党委政府自2023年开始4次下发《关于伊敏苏木毕鲁图嘎查布仁巴图等四户联名草场事宜的建议》(伊政字〔2023〕33号)、《关于催办伊敏苏木毕鲁图嘎查布仁巴图等四户联名草场事宜的紧急通知》(伊政字〔2024〕1号)、《关于督促毕鲁图嘎查委员会加快推动布仁巴图等四户联名草场整改事宜的紧急通知》(伊政字〔2024〕82号)、《关于伊敏苏木毕鲁图嘎查布仁巴图等四户草场问题的通知》(伊政字〔2025〕65号)督促毕鲁图嘎查委员会开会研究解决草场问题,不存在敷衍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等规定,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应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承包草场变更问题需通过嘎查“四议两公开”制度决定,政府无权直接干预。经核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于2018年实行,1998年办理草场承包经营权时,无“四议两公开”制度,仅需申请书、介绍信及嘎查达同意签字就可办理正常流程手续,不存在非法占用草原问题。9月5日10点45分与诉求人联系并做出解释。
三、不在受理范围情况
来电人反映的相关问题与事实不符,特此申请不计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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