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呼伦贝尔市和旗委、旗政府部署精神,通过全面规范市场监管部门涉企行政检查的各个环节,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助企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全面纠治涉企行政检查突出问题,切实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照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结合我旗工作实际,经过向旗直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统筹制定了《鄂温克族自治旗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将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督导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确保抽查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参与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相关行政检查部门,实施检查均应按照检查计划,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定牵头检查部门,由牵头检查部门负责明确联合检查部门、检查内容检查时间等相关事项,组织联合检查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检查,实现“综合查一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各部门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示,计划执行当中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数量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确需增加和调整抽查计划的,要按规定程序向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备,并向社会公示。
三、各部门要按照DB15/T 2463-2021《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协同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
四、各部门在执行本年度计划时,确需调整计划或遇到其他影响计划正常执行问题的,要及时反馈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由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再上报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李雪 联系电话:0470******81
附件:1.鄂温克族自治旗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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