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不断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水平,鄂温克族自治旗制定了《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是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满足城镇中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群体的基本住房需要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运行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一是两种保障房均属于租赁型住房,但面向的群体不完全相同,申请人容易混淆,存在申请错误的现象,需要重新申请、排队,不便捷;二是对于因收入等发生变化需要从廉租住房对象转换成公共租赁住房对象的,需退出原廉租住房保障后再申请新的公共租赁住房,给群众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为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我旗探索推行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制度,并轨运行后统称“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后,对于科学合理的统筹使用住房保障资源,健全规范有序的准入退出机制,进一步提高保障房管理水平具有积极意义,能够更好地满足住房困难群体的实际需求,真正方便百姓。
二、公共租赁住房是指什么?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建设,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解决其阶段性居住需求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已经建设的原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统称公共租赁住房。
三、《实施细则》主要内容有哪些?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包括规划计划和房源筹集、资金和优惠政策、保障对象及准入条件、申请审核流程、保障类别、保障标准、保障方式、后期管理、监督管理、施行时间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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