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企业选树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办事事项
诚信典型选树
三、执行部门
鄂温克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奖励对象
诚信示范企业主体
五、奖励措施
推荐国药控股呼伦贝尔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724098154787U)申报诚信标杆企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企业选树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即:已被认定为诚信示范企业,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股东无严重失信记录的企业,具备以下任一评定标准的可推荐为诚信标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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