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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旗农牧和科技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2025年兽医社会化服务考核评估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12-29 发布日期: 2025-12-29
鄂温克族自治旗2025年兽医社会化服务考核评估方案
发布时间:2025-12-29 来源:旗农牧和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鄂温克族自治旗2025年兽医社会化服务

考核评估方案


鄂温克族自治旗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科学评估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购买2025年兽医社会化服务(秋防)工作成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兽医社会化服务考核评估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考核评估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兽医社会化服务量化考核领导小组,由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为组长,旗农牧和科技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和相关专家、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和科技局,农牧和科技局分管副局长为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对象

已同旗农牧和科技局签订2025年兽医社会化服务购买合同的服务企业(内蒙古瑞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三、考核程序

2025年旗兽医社会化服务量化考核工作在旗委、旗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旗农牧和科技局具体组织实施。量化考核工作2025年12月下旬开展,2026年1月15前结束。考核由旗农牧和科技局组织,由旗农科局分管副局长(兽医股股长)、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3人、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专业技术人员)1人组成苏木乡镇考核专家组。每个苏木乡镇考核组成员为5人,评估专家原则上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在专业技术领域工作满5年,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按照量化考核评分细则进行逐项考核评分。全部考核内容完成后,当场向服务企业通报考核结果,全部考核材料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封存,同时向服务企业出具考核结果通知书。

四、考核内容

量化考核共包含4个方面的内容。

1、企业管理情况(15分)

通过实地查看企业兽医卫生服务实际运营情况、服务流程、员工管理、应急管理及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其中,企业运营情况、安全生产和生物安全管理为关键项。

2、合同履行情况(65分)

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实验室监测和对相关数据信息的整理分析,基于鄂温克族自治旗2025年兽医社会化服务购买内容仅为秋季集中免疫工作的实际情况,考核内容主要为免疫工作开展情况。2026年考核评估内容随着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增加和调整。

3、服务满意度情况(20分)

通过实地走访养殖户,了解企业兽医卫生服务具体开展情况,并进行相关满意度调查。内容包括养殖户满意度情况和投诉处理满意度情况。

4、其他创新服务情况(10分)

本部分考核内容主要包含企业在合同约定范围外,提供的兽医卫生义务服务情况;兽医卫生先进技术、先进方法推广、引领、带动情况;以及参与助力乡村振兴、牧区现代化建设等其他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情况。

量化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表。

五、结果应用

经量化考核,总分不足60分或关键项0分的判定为考核不合格。当次考核不合格,暂停拨付合同约定的剩余50%的项目资金,并由旗农牧和科技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待整改完成后并经重新考核合格,恢复合同约定的资金拨付。考核仍不合格的,不予拨付项目服务费并取消下一年度服务资格,同时内蒙古瑞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向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科局支付违约金。

附件:鄂温克族自治旗2025年兽医社会化服务考核评估量化考核评分细则


















件:     

鄂温克族自治旗2025年兽医社会化服务考核评估量化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

企业管理情况(15分)

*企业资质、信誉及兽医服务运营状况(共1分)

1、企业具有从事兽医专业服务的相关资质,具有较好的社会信誉且能维持正常运营(记1分)

2、企业因运营管理不当,相关资质过期、吊销、停止运营或丧失信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记0分)

 

 

兽医服务工作流程及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情况

(共2分)

1、企业建立了完整的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流程及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并能正常运行(记2分)

2、企业未建立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流程,没有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记0分)

 

 

兽医服务相关制度建设情况(共1分)

1、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流程中的每个环节均有相应的工作制度,且能被相关工作人员知晓。(记1分)

2、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流程中的部分环节没有相应的工作制度。(每个环节-0.5分,2个环节以上没有相应制度记0分)

 

 

*兽医服务安全生产情况

(共3分)

1、年各项安全生产抽查、自查隐患项、问题项全部整改完成,且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记3分)

2、考核过程中,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每项1分),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最低0分)。

 

 

*生物安全管理情况

(共3分)

3、年各项生物安全管理抽查、自查隐患项、问题项全部整改完成,且未发生生物安全事件。(记3分)

考核过程中,仍存在生物安全管理隐患(每项1分),发生生物安全事件(最低0分)。

 

 

突发应急时间应急预案及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共2分)

1、企业结合自身兽医卫生服务运营实际,建立了相应的突发应急事件应急预案,且储备了相应的应急物资。(记2分)。

2、未建立应急预案,且无适应自身兽医卫生服务的应急物资储备(最低0分)

 

 

员工管理情况(共3分)

1、有内容详实的员工管理档案,从事兽医卫生服务的工作人员具有相关资质且经技能培训考核上岗,签订职责清晰的劳务或劳动合同,员工依法享受的劳动待遇得到保障,提供兽医服务的工作人员有完整详实的服务工作记录。(记3分)

2、以上内容每个不符合项1分,最低记0分。

 

 

 

 

 

合同履行情况(65分)

*免疫情况(共65分)

1、服务范围内,苏木每个防疫小组随机抽查10户养殖户的免疫档案,确定免疫密度鄂温克族自治旗2025年度动物疫病免疫计划做到应免尽免;按照秋季鄂温克族自治旗秋季集中免疫监测计划,被检养殖户免疫抗体水平达到国家要求标准。(达到要求的每户6.5)

2、以上内容发现不符合项每个1分,最低记0分;结果汇总后,半数以上苏木镇平均抗体合格率未达到国家要求标准记0分;全旗平均抗体合格率未达到国家要求标准记0分。

 

 

 

 

 

服务满意度情况(20分)

企业员工满意度情况

(共2分)

1、实地走访企业兽医卫生服务工作人员嘎查级防疫员5名,了解从业人员对企业提供的兽医卫生服务配套设备设施、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满意度。(每人满意记0.4分、不满意记0分)

 

 

养殖户满意度情况

(共14分)

1、实地走访每个防疫小组养殖户7户,了解企业相关兽医卫生服务满意度。(每户满意记2分、不满意记0分)

 

 

投诉处理满意度情况

(共4分)

1、建立了企业兽医卫生服务投诉热线并公示,设专人记录、上报投诉信息,按制度及时处理投诉案件并取得投诉人满意。(记4分)

2、以上内容每个不符合项-1分,存在未处理完成的投诉案件-1分,最低记0分。

 

 

 

 

 

创新服务情况(加分项,共10分)

合同外,兽医卫生义务服务情况(共3分)

针对当地养殖企业、殖场户养殖生产实际需求或生产过程当中遇到的难题,企业在合同约定范围外,无偿提供的兽医卫生服务,获得群众广泛认可。(每项额外增记1分,累计3分封顶。)

 

 

兽医卫生先进技术、先进方法推广、引领、带动情况(共3分)

企业发挥自身优势,以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等方式,引进兽医卫生服务先进技术、先进方法,并在一定范围推广应用取得实效,或带动全旗兽医卫生服务取得显著成果。(每项额外增记1分,累计3分封顶。)

 

 

参与助力乡村振兴、牧区现代化建设等其他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情况

(共4分)

在旗委、旗政府统一领导下,企业参与助力乡村振兴、牧区现代化建设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取得实效或荣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授予的先进、优秀、奖励、嘉奖等荣誉。(每项额外增记1分,累计4分封顶。)

 

 

 

 

 

综合量化考核评分总计

 

 

考核专家组成员签字:               

考核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