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温克族自治旗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1日至4月20日,旗委第一巡察组对鄂温克族自治旗自然资源局开展了国有耕地资源要素管理专项巡察。2025年7月16日,旗委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鄂温克族自治旗自然资源局党组围绕旗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对旗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旗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旗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第一时间组织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整改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股室、协同股室及时限要求,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节点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巡察反馈的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未完成整改1个;制定整改措施15条,已完成整改措施12条,推进整改中3条。
一、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耕地相关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
(1)针对“旗自然资源局党组未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时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问题,制定1项具体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8月15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时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针对“旗自然资源局党组未在党组会中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国有耕地文件、会议精神,未专题安排部署国有耕地相关工作;未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问题,制定3项具体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一是8月15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并对耕地保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8月15日已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国有耕地工作学习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中,2025年度已于9月18日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今后每年第二季度组织安排一次国有耕地工作专题学习研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国有耕地管理体系不完善
2.国有耕地摸底排查工作落实有差距
针对“旗自然资源局党组未按照《鄂温克族自治旗国有耕地摸底排查方案》要求于1月底前督促各苏木乡镇组建国有耕地排查工作组,并制定相应工作机制,截至本轮巡察结束,大雁镇、辉苏木、伊敏苏木等10个苏木乡镇均未成立国有耕地摸底排查工作组、制定相应工作机制”问题,制定3项具体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一是2025年7月28日已向各苏木乡镇下发文件,要求立即建立工作组。二是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均按文件制定相应工作机制并明确盘活利用方向。三是为加快地区相应工作,8月13日我局对苏木乡镇进行了督办、8月21日又通过旗政府再次进行了督办。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响应配合,均成立国有耕地摸底排查工作组。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国有耕地保护用途管制、耕地资源优化配置可持续利用存在不足
3.国有耕地未完全实现政府可控
针对“旗自然资源局党组对国有耕地排查力度不足,目前仅有7.51万亩由旗国牧公司和维纳河林场直接管理使用,其余耕地由嘎查集体及个人、林场、国有企业、人民团体进行发包”问题,制定3项具体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一是加大了摸排力度,已基本摸清了地块的使用情况。二是已与各苏木乡镇对接相关地块情况,并结合排查的数据完成国有耕地的前期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三是已形成带有工作机制的国有耕地综合性分析报告,并上报旗政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未设立永久基本农田标志
针对“鄂温克族自治旗永久基本农田11.22万亩,涉及3个苏木乡镇(大雁镇、巴彦嵯岗苏木、锡尼河东苏木),旗自然资源局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1条规定要求,设立永久基本农田标志”问题, 制定2项具体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一是8月11日已按程序确定了2024年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项目中的永久基本农田标志牌设立项目实施单位,在后续工作中将设立相应的标志。二是经我局与当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共同选址,于11月8日完成6块永久基本农田标志牌设立工作。11月12日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对永久基本农田标志牌的设立与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进行了宣传,11月14日被旗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号(鄂温克宣传)进行转载,极大的提高了公众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意识,起到了广泛宣传的效果,后续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涉及地区的宣传和保护,推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国有耕地资源保护与粮食安全保障不扎实
5.未建立补充耕地质量评价联合验收机制
针对“旗自然资源局党组未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农牧厅 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要求,会同旗农科局建立补充耕地质量评价联合验收机制”问题,制定3项具体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一是上级文件目前暂未出台。二是已与农科部门进行了工作对接,初步达成意见建立工作组。三是将在后续工作中结合实际建立起我旗的验收工作机制。
完成情况:未完成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强化政治担当,抓好后续整改
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整改措施全面落地见效。
(二)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挖问题背后的制度机制根源,进一步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制度体系,真正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
(三)深化成果运用,推动全面发展
把巡察整改与当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管党治党、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以高质量整改推动本单位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0-8814690;邮政信箱: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自然资源局(邮编021100);电子邮件:eqgtzyj@163.com。
中共鄂温克族自治旗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