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28011619466P/202602-00002 | 组配分类: | 旗本级 |
| 发布机构: | 旗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 名称: | 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6-02-09 | 发布日期: | 2026-02-09 |
——2026年1月21日在鄂温克族自治旗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查,并请旗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我旗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紧紧围绕保障“两件大事”,全面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各项决策部署,树牢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理念,坚决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三保”支出,有效防范重大风险,财政运行平稳有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103,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4%,完成调整预算的99.61%,比上年减少21,029万元,下降16.95%,税收收入完成90,6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87.96%。加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等收入235,157万元,收入总量338,1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7,5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48%,比上年减少3,469万元,下降1.19%。加上上解上级、一般债务还本、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31,184万元,支出总量为318,760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转19,430万元。
2025年,上级财政对我旗各类补助收入167,454万元,比上年增加424万元,增长0.25%,其中: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0,14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7,30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际完成13,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43%,完成调整预算的94.65%,比上年减少43,191万元,下降76.86%,主要是上年同期入库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排土场项目土地出让收入32,685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转等收入55,042万元,收入总量为68,0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8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96%,比上年减少21,332万元,下降47.18%。加上调出资金、再融资专项债券还本支出41,697万元,支出总量65,582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转2,467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5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016万元,收入总量4,59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71万元,支出总量1,283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转3,307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516万元,比上年增加2,331万元,增长8.3%,其中:保险费收入13,53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6,087万元、利息收入10万元;转移收入881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0,478万元,比上年增加2,216万元,增长7.8%。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38万元,年末滚动滚存结余197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5年,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旗政府债务限额330,95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7,55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63,402万元),其中当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57,55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35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7,202万元)。政府债务余额326,64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4,51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62,135万元),总体控制在自治区财政厅核定限额内。
新增债券使用情况:2025年,上级转贷我旗新增债券57,559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0,357万元,主要用于红花尔基给水工程、曲棍球训练基地建设、危桥改造、公路建设及沿河体育公园建设、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重点项目;新增专项债券47,202万元,主要用于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及乡村振兴供热供水管网建设项目。
政府债务偿还情况:2025年,我旗及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券本金25,577万元(其中: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22,758万元、自有资金偿还2,819万元)和利息8,476万元。
上述各类收支数据,待呼伦贝尔市决算批复后,还会有一些变化,届时依法向自治旗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重点财政工作落实情况
(一)聚焦开源节流,全力以赴“稳运行”。一是全力抓收。围绕全年收入预期,组织带领财税等部门对内挖掘聚财潜能,加强经济和收入形势研判,密切关注各项减收因素对财税收入的影响,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监控,力争颗粒归仓;同时围绕8个领域开展全领域全要素排查,盘活耕地1.55万亩,实现全口径收入4,043万元。二是全力争资。及时梳理资金争取政策、资金投向信息,督促各部门全力向上争引,全年积极争取各类资金167,454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50,14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7,306万元。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50,886万元,降低短期债务规模,减少利息支出,有效缓解了我旗偿债压力。三是全力节流。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加强预算统筹和源头管控,严把预算支出关口。2025年“三公”经费累计支出867万元,较上年减少763万元,下降 46.81%。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145万元,全部统筹用于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效发挥资金效益。
(二)强化民生保障,务实笃行“惠民生”。一是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切实做好“三保”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优先安排“三保”支出,2025年我旗“三保”支出足额到位,应保尽保。二是倾力保障民生实事项目。始终坚持“惠民生、办实事”工作思路,全旗民生支出达到197,9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8.84%,同时全力筹措资金保障全旗民生实事项目。三是促进社会事业发展。2025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64万元,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统筹卫生健康支出24,484万元,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确保国家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全年教育支出38,079万元。统筹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5,518万元,持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提升群众文化素养,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立足财政职能,统筹谋划“助发展”。一是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年面向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17万元。二是充分运用财政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加力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开展涵盖商超、餐饮、住宿、汽车等多个民生消费领域消费券发放活动,共计发放消费券334万元,有效激发城乡居民消费潜力。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通过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同时,政府采购领域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份额为11,702万元,占政府采购金额比例为93.36%。三是深入拓展政金企互动。组织召开政金企对接会3次,达成合作意向的签约金额2,000万元。收集整理全旗重点项目、民营企业融资需求,及时将融资需求情况推送给各金融机构,协助全旗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1,400万元,同时引导企业进行线上对接,通过“内蒙古信易贷平台”放款3笔共970万元。
(四)聚焦乡村建设,加大投入“促振兴”。一是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各级衔接资金7,816万元,壮大优势特色产业;“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成交额23万元,完成年初预留比例103.08%。二是筑牢粮食安全防线。发放耕地轮作、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共计773万元,激发种粮积极性;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2025年拨付旗本级财政保费补贴252万元,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三是规范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今年以来,通过“一卡通”发放项目37项,金额27,969万元,惠及175,925人,保障补贴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到位。四是强化金融助农服务。汇总9家金融机构13个信贷、5个保险类产品,通过汇编册、折叠页、政务网多渠道宣传;开展2次“一嘎查一金融副主任”培训及7场畜牧业升级金融服务交流会,提升群众金融应用与风险防范能力,缓解信贷难题;推动金融机构降低牧业贷款利率,其中,鄂温克农村商业银行为1,938户牧民减息1,238万元;聚焦畜牧业发展需求,深化金融助牧服务,建设银行鄂温克族自治旗支行累计向牧民发放“蒙担贷”232笔,覆盖全旗10个苏木、44个嘎查,贷款总额7,611万元,提振农牧民生产热情。
(五)加强财政管理,助力财政“提质效”。一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组织预算单位绩效评价培训2次,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完成全旗163个单位2,000余项绩效审核,抽取774个项目开展自评运行监控,对20个重点项目开展抽查复核,强化结果应用,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与使用效益。二是规范投资预结算评审。全年完成财政投资预算评审项目60个,审减金额1,085万元,审减率达6.08%。完成结算评审项目401项,送审项目金额43,736万元,审减金额8,642万元,审减率达19.76%。三是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强化监督执法,依法办结政府采购投诉2起。全旗政府采购预算规模12,71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2,534万元,节约资金180万元,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提高采购效能。四是切实优化国资管理模式。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及收入管理办法》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实现国有资产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管理,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常态化开展资产审批,完成2025年废弃电子产品报废工作,并首次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废旧办公家具回收处置工作,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六)规范国企监管,推动国企“焕新生”。一是抓实思想建设,筑牢国企发展根基。组织旗属国有企业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开展专题学习与主题活动,常态化组织开展“国企大讲堂”活动,有效提升国有企业职工的民族团结意识和理论水平,为国企发展凝聚思想合力。二是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顺利协助旗创兴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划转至旗城投公司,并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创兴公司财务收支专项审计;会同监管企业精准编制3家一级国企“六定方案”,进一步厘清并明确企业职能职责;严格落实外部董事制度,建立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并开展选派兼职外部董事至企业任职工作;完成14家企业监事会改革,印发2025年国资监管企业考核指标及任务清单,不断强化国资监管效能,推动旗属国企经营管理提质增效。三是全面强化旗属国有企业监管力度。印发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国资监管提示函、国资监管通报、阳光采购监督管理等多项配套管理办法,构建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压实日常监督检查责任,扎实推进监管企业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切实规范国企运营秩序。
(七)守底线保安全,坚定不移“防风险”。一是加强财政国库资金管理。强化库款运行动态监控,财政库款保障水平控制在合理区间,积极消化财政暂付款。二是严防政府债务风险。抓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妥善化解存量债务,严格规范管理,压实主管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用足用好再融资置换债券政策资源,在压降隐性债务的同时有效降低债务的利息成本。积极化解拖欠企业账款,完成2025年化解企业账款任务的***%,清偿企业账款**笔。三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3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开展检查6次,防范非法集资行政和刑事案件发生,创造良好金融环境,2025年我旗未发生非法集资事件。四是持续加强财会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聚焦殡葬领域、政府采购领域、代理记账行业、预决算公开、乡镇财务管理以及违反有关财务制度违规吃喝等方面开展财会监督,提高监督检查覆盖面,不断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推进财政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一年来,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服务发展有力有效,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旗委、旗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旗人大、旗政协以及代表委员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全旗上下团结拼搏、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压力加大,债务化解、民生保障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强,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仍不够充分,资金使用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举措,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6年预算草案
(一)2026年财政收支形势
财政收入方面,随着经济持续复苏,积极的财政政策、国家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将不断巩固我旗经济回升态势,但财政收入增长压力依然较大。财政支出方面,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加大民生保障力度,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大投入促进乡村振兴等都需要腾出较大财力来支撑,要持续推动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对2026年财政支出的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面临巨大挑战。
(二)202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鄂温克族自治旗新篇章提供有力财政支持。
编制原则:一是坚持依法依规编制收支预算。严格执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为核心的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和有保有压,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安排的精准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二是坚持深化实施零基预算改革理念。取消预算支出基数,围绕旗委、旗政府决策部署和年度工作重点,根据财力状况、资金需求、项目轻重缓急、绩效评价情况等统筹安排,以优化支出结构、规范支出行为、提高支出效益为目标,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引导财政科学管理。三是坚持有保有压和全面统筹。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求,重点考虑安排法定债务还本付息、民生项目支出需求,其他项目根据财力状况、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按轻重缓急顺序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各级政府预算由同级人民政府编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下面,重点报告自治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安排情况。
(三)2026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根据有理有据测算、积极有为推动的原则,2026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05,39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87,684万元,非税收入预计完成17,715万元。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划定的收入范围,以及目前上级已经明确对我旗补助数额,2026年自治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安排223,502万元,其中:自治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399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增长4.38%;上级补助收入93,941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增长12.56%;;上年结余收入19,43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8万元;调入资金4,64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三保预算支出情况:2026年我旗预算编制严格遵循“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在财力分配上优先保障“三保”需求,确保“三保”支出预算全额纳入、不留硬缺口。按地方实际保障范围和标准测算,2026年“三保”支出147,416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32,214万元,保工资104,540万元,保运转10,662万元。比2025年“三保”支出预算增加18,965万元,增长14.76%,保障“三保”支出的财力主要来源于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上级下达的财力性补助收入。
根据实际情况,为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厉行节约规定,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前提下,从严控制、从紧安排一般性支出,压缩不必要开支,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和“三公”经费,优化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效益。2026年,自治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99,866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增长1.63%;乡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3,636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增长0.32%。
按经济分类划分:
基本支出安排116,333万元,占58.21%;各类项目支出安排83,533万元,占41.79%。在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99,4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62万元。
按功能分类划分:
---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915万元,主要用于各党政机关办公楼物业费、政府消费券发放经费、全旗办公楼维修费、造价评审费、取暖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安排国防支出174万元,主要用于国防动员支出;
---安排公共安全支出9,59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和司法部门业务费、办案费、监管场所管理费等支出;
---安排教育支出37,162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人员及公用经费、取暖费、教育事业费、校园安保服务费、教育费附加等支出;
---安排科学技术支出398万元,主要用于科协人员及公用经费、科技研发经费投入支出;
---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01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和体育、群众文艺团体人员及公用经费、旅游发展资金、体育活动赛事经费、电视节目覆盖传输经费、数字电视落地费及联网费等支出;
---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66万元,主要用于城镇低保资金、牧区低保资金、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补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抚恤金、社区协理员民生工资、退役士兵补助金、临时救助金、义务兵优待金、公益性岗位补贴、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款、企业职教幼教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安排卫生健康支出16,98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支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计划生育事业费、特殊家庭一次性补助、重点救助对象及重度残疾人医疗费补助、离休和伤残军人医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支出;
---安排城乡社区支出6,892万元,主要用于住建系统市政维护、环卫工人工资、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电力设施电费及红花尔基镇污水工程资金、红花尔基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资金等支出;
---安排农林水支出8,782万元,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工资、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资金、健康扶贫商业保险、解决草原过牧工作经费、旗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驻村工作保障经费等支出;
---安排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商业服务业、粮油物资储备等支出8,186万元,主要用于辉河自然保护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执法大队、各林场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四好农村路”经费、公路日常养护资金、“三位一体”经费等支出;
---安排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8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局、气象局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气象预测预报经费、不动产调查登记数据治理项目经费等支出;
---安排住房保障支出7,18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安排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68万元,主要用于防火、防汛、地震、地质等机构运行费、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和安全生产经费、消防救援大队人员经费等支出;
---安排预备费2,300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的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
---安排一般债务还本付息及发行费支出8,608万元,主要用于到期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付息及新增一般债券发行费支出;
---安排其他支出10,223万元,主要用于预留工资,民生实事项目资金以及绩效结果应用奖励资金等。
---安排转移性支出-457万元,主要为专项上解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性基金政策规定,2026年自治旗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1,634万元,来源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65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1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467万元。
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202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1,634万元,根据专项债务及隐性债务到期本金及利息情况,安排化债资金****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债还本付息5,930万元、其他各类金融贷款还本付息2,702万元)、消化暂付款****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91万元,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费3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0万元,污水处理费31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维修工程80万元,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90万元,调出资金4,634万元,上年结转2,467万元,按照专项资金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3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3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3,336万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万元,调出资金10万元,上年结余3,307万元,按照专项资金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我旗社会保险全口径基金预算范围仅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其他社保基金均由上级统筹)。
2026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61,213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27,925万元,财政补助收入23,279万元,转移收入9,900万元,利息收入109万元,上年结余197万元。2026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33,29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33,231万元,转移支出51万元,其他支出9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27,922万元。
四、2026年财政工作措施
(一)开源节流,更大力度做好资金保障。一是拓宽财政增收渠道。强化税收征管,加强与税务部门协作,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挖掘非税收入增长潜力,全面梳理清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多种方式盘活闲置资产。全力以赴对上争取,增加自主可用财力,改善财政收支矛盾状况。二是精打细算过紧日子。继续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统筹上级转移支付、旗本级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构建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资金安排机制,严控一般性支出。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库款流量监测,科学调度资金,加快教育、就业、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农林水等重点领域支出进度,重点保障民生补贴类项目,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二)系统施治,持续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一是将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放在财政工作首位,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二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按照化债方案,通过预算安排、争取再融资债券和资产处置等方式,完成年度化债任务,确保全旗债务率处于合理区间,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三是强化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手段,提升警示效果,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做好排查、研判和监控,确保不发生非法集资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
(三)积极探索,扎实推进财政科学管理。一是借助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整合作用,实现一体化系统对预算编制、执行以及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环节的全面优化。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绩效理念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评估和考核,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三是强化财会监督检查,在政采、基层“三保”、津补贴和债务等领域开展重点监督,对各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零容忍”。四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定期清查盘点梳理国有资产,推动国有资产资本化。优化国企布局结构,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增强国有企业内生活力。
(四)强化服务,全力发挥金融服务效能。一是加大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力度,确保金融市场稳定。坚持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特别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和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业态的风险防控,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二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继续发挥政银企桥梁作用,缓解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题,确立联动机制,促进金融机构与企业交流,实现优惠政策与企业诉求有效对接,提升金融服务效率,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三是金融服务畜牧业发展。与金融机构沟通推出便民利民的牧业金融政策。积极促进牧民与金融机构的联系,使更多牧民了解信贷政策,解决牧业发展的资金难题。
各位代表,发展永无止境,奋斗未有穷期。2026年,我们将在旗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上级重要工作要求上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和要求,确保“稳”的基调不变,“进”的势头不减,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鄂温克族自治旗新篇章贡献力量!
附: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列入地方预算,直接缴入地方国库的财政收入。具体包括:(1)税收收入,其中国内增值税17.5%、企业所得税20%、个人所得税20%、资源税17.5%、城市维护建设税50%、房产税50%、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50%、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旗县留成部分;(2)非税收入,其中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80%、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2.地方财政总收入: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上划中央收入、上划自治区收入、上划呼伦贝尔市收入之和,反映本地区当年组织的财政收入总规模,是计算当年地方可用财力的主要依据。
3.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是指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在预算年度内可安排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其来源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返还收入、转移支付补助,上年结余资金,债务转贷收入,并从中扣减上解上级资金、债务还本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是指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在预算年度内可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其来源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返还收入、转移支付补助(扣除共同财权事权及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上年结余资金,并从中扣减上解上级资金、本级财力承担债务还本支出。
5.预备费: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一定比例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保持预算的稳定性,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专门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
7.新增债券:由自治区举债发行的债券,根据各盟市、旗县政府债务风险、财力状况、建设任务和投资需求等因素,转贷给各盟市、旗县的债券资金,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
8.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指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9.“1571”工作部署: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全区发展总抓手,核心框架为“1条主线+5大定位+7项重点+1个保证”,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五大战略定位,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等七项重点工作,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为根本保证,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系统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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