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厅、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相关文件工作部署,现将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第二批)用于支持新能源巡游出租车发展资金明细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4日,共5日。 请各客运公司、客运个体经营者仔细核对车辆运营信息,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联系电话:0470-8812276 0470-8819296 特此公示
鄂温克族自治旗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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