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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旗自然资源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听证会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03-26 发布日期: 2026-03-26
鄂温克族自治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6 来源:旗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6〕21号)的有关要求,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十三、十四条的规定,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保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的科学合理可行,符合当地实际,预计于2026年4月28日至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举行鄂温克族自治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鄂温克族自治旗自然资源局

二、听证会时间

2026年4月28日至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地点

旗人民政府一楼圆桌会议室

四、听证会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质询。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产生方式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相关职能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农牧民代表等。

(二)拟参加本次听证会的申请人,请如实填写《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并于2026年4月20日前向鄂温克族自治旗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联系人:万中泽、何静(电话:0470-8818041)。

六、听证须知

1.听证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项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实用性等内容的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听证代表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3.听证代表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

4.听证代表须保守国家秘密,举办机构提供的材料或发放的其他相关材料仅供听证会使用,会后收回。

5. 因特殊原因,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