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全旗广大居牧民:
为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遵循全市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即日起,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全旗范围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即日起至2026 年 11 月 15 日。
严查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违规提速、加装各类设备等影响安全的行为;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走访辖区经销门店,排查不符合国标车辆、非法改装行为,压实源头管理责任。
严查无牌上路、伪造变造号牌、盗用挪用号牌等违法行为,督促车主依法就近进行电动自行车登记,并规范悬挂号牌。
重点查处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突出违法;规范外卖、快递等行业骑行行为,严查争道抢行、违规占道。
(一)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持续将持续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模式,坚持教育与处罚并行,对未按规定骑行及违法行为进行管控处置
(二)全面走访排查销售、改装门店,建立台账,违法线索一律抄告监管部门依法处置;优化登记上牌服务,指导群众就近办、便捷办,引导群众合规上牌。
(三)普及法规与安全常识,曝光典型案例,将宣传触角延伸至各苏木乡镇,引导驾驶人自觉守法、文明骑行,推动全民共治。
(四)将持续联合市场监管、邮政、城管、教育、交通等部门,健全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全链条监管格局。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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