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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8MB16047383/202607-0000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旗信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信访维权别越红线保持理性找法用法 文号: 无
成文日期: 2026-07-22 发布日期: 2026-07-22
信访维权别越红线保持理性找法用法
发布时间:2026-07-22 来源:旗信访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信访人吴某某,在相关部门出具处理意见书、复查意见书,未支持其诉求,其本人向市政府提出复核,等待复核意见期间,通过越级进京走访给党委、政府施压,严重扰乱正常信访秩序。2025年7月1日,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信访工作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法律后果

经有关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劝阻、批评或者教育无效,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或者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信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但任何人、任何信访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有序信访,合理表达诉求。对于非访、缠访、闹访以及借信访之名扰乱滋事、敲诈勒索的违法行为人,法律必将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