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监测补充方案任务要求,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现就农村级别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水质调查报告编制询价公告如下:
一、采购信息
采购人: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
控制价:48000.00元(肆万捌仟元整)
采购内容:要求供应商按下列要求监测分析并出具检测报告和水质调查报告。
(一)监测要求
1、采样点位:2个点位,分别位于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和大雁镇
2、监测项目:地下水水源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93 项指标;列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但未列入《地下水质量标准》的15 项指标。
3、监测频次:1次
4、报告要求:出具正式检测报告
(二)水质调查报告内容包括:
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专项调查年度报告大纲
2、工作开展情况
3、实施情况、人员培训、能力建设等
4、监测情况
5、实施单位能力评估、外部质量监督等
6、水质状况
7、水源监测结果评价,指标检出情况统计,结合当地地质特征,产业分布、土地利用情况、历史数据、特征污染状况等展开分析。
8、存在问题
9、有关建议
二、供应商企业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资质范围内涵盖本次询价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3)所投报告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5)本项目可分包、不可转包;(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四证合一复印件)、CMA资质证书及附件;2.分包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四证合一复印件)、CMA资质证书及附件;3.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上下载的《专项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否则,采购人依法组建询价小组将拒绝该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严禁转包、转让、挂靠,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以后不得参加采购人的所有项目投标)。
四、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应答资格的;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情形的;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8、相关资质被吊销或出现过违法监测行为等。
五、响应文件中报价单内容应包含单价、总价。由于项目较为复杂允许分包。我单位会通过价格和实验室资质择优选择供应商。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09月08日14:00始-09月11日14:00止,报名文件及资格审查材料递交方式:请选择电子邮件形式,邮箱ewkhjjczx@163.com。
七、响应文件及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将不再接收。
八、响应文件及资格审查材料递交方式
中标企业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将审查资料密封后现场达或快递邮寄,收件人:王晶,收件人联系方式:15384804555,收件人地址: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九、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十、凡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
联系人:王晶 15384804555。
白明 18697400470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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