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H-qzfbgs--dcgk-2021-0666 | 组配分类: | 督查审计公开 |
发布机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关于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截至5月5日)的督查通报 | 文号: | 鄂政督字〔2021〕8号 |
成文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日期: | 2021-06-01 |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部门,驻鄂温克旗有关单位:
根据《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责任落实分工的通知》(鄂政办字〔2021〕45号)文件要求,旗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对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盯办,从办理情况看,目前各项目标任务正在有序推进中。按照旗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现将截至5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详见附件)通报给你们,请认真对照通报内容进一步抓好推进落实。
下一步,旗政府办公室督查室继续按月对《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通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调度不及时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督查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切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附件: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2021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责任落实分工90项。其中,涉及梁永三常务副旗长分管(牵头)工作22项、王强副旗长分管(牵头)工作2项、耿耀廷副旗长提名人选分管(牵头)工作2项、东胜副旗长分管(牵头)工作16项、郭玉玲副旗长分管(牵头)工作19项、杜晓光副旗长分管(牵头)工作15项、魏铮副旗长分管(牵头)工作14项。
一、梁永三常务副旗长分管(牵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3%左右;固定资产投资继续保持大幅增长态势。一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3.8%。1至4月,全旗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597万元,同比增长379.17%。
(二)安排重点项目35个,年度计划投资41.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更改为37.77亿元,已完成0.95亿元。
(三)继续深化绿色发展指标考核,单位GDP能耗下降2.75%。对重点耗能企业、规模以上工业、重点行业、全社会用电量进行监测预警,做好用能预算管理,确保能耗控制在合理范围。一季度,全社会用电量(不含伊敏煤电公司、蒙东能源公司)9719.55万千万时,同比下降1.12%。
(四)认真落实能耗“双控”任务。成立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旗发改委。编制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能耗“双控”应急预案《鄂温克旗能耗“双控”工作存在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制定《鄂温克旗落实能耗“双控”工作推进机制》,建立日监测、周调度、旬分析、月通报、季约谈工作机制。根据呼伦贝尔市下达2021年能耗“双控”目标,分行业、分领域下发企业能耗用量控制性指标,对重点企业进行督导。
(五)积极推进大雁粮食仓储物流建设项目。正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计划编制2021年度能耗预算管理方案和“十四五”能耗预算草案。
(七)加大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力度。积极配合市发改委营商环境评价考核工作,选派业务骨干人员参加评估填报培训工作,做好迎检前期准备。2月召开营商环境评估线上集中填报工作调度会,顺利完成营商环境评价考核线上集中填报工作。此次营商环境评价鄂温克族自治旗得69.30分,全市排名第八。
(八)加大项目专项资金争跑力度,充分利用好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资金。建立健全项目库储备,督促部门完善项目前期准备情况,积极申请2021年度新增债券资金。
(九)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成立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学习财政部印发的《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按照自治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安排,确保各项各阶段工作准备和实施到位。
(十)完成年度债务化解任务。截至4月末,累计化债17670万元,完成年度化债任务的60.49%。
(十一)全力做好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增强重大战略和基层公共服务财力保障。严格执行旗人大批准的预算,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和自治区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在预算执行和库款拨付等方面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依托财政运行监测报表系统,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监测,加强对我旗经济形势、“三保”保障、债务风险等分析研判,提升财政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截至4月末,全旗可用于“三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27亿元、调入资金0.08亿元,第一季度可用财力7.88亿元。截至4月末,全旗“三保”支出情况为:按地方标准实际发生保障基本民生支出0.98亿元、工资支出2.9亿元、运转支出0.29亿元,“三保”合计支出4.17亿元,支出进度为25.2%,与序时进度基本同步,“三保”支出保障责任落实较好。
(十二)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根据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9月下旬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
(十三)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截至4月末,城镇新增就业375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71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9人,城镇登记登记失业率4.29%。
(十四)深入开展创业就业工程。截至4月末,举办SYB创业培训班2期,培训合格人数44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力度,9家企业通过初审待银行放款。3月份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发布招聘信息73个工种、岗位需求3693人。5月10日举行2021年“春风行动”暨民营企业现场招聘会。安置8个城乡公益性岗位、12个公益性岗位、人才市场就业7人。全旗牧区转移农牧民工422人,完成年计划422%。通过“四位一体”云平台为13家企业发布39条招聘信息。通过968966创业就业直通车平台发布160条企业招用工信息。为14人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1.9万元。
(十五)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旗政府序列管理涉改事业单位转隶划转人员的人事关系转移工作已全部完成,所有后续汇总归档工作已全部完成。涉及28个系统、83家政府序列管理事业单位,1042名事业工作人员。已完成5个系统72名编外人员劳动关系变更手续工作。
(十六)开展定向技能培训。举办职业技能培训11期,结业10期,培训350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187人,农村转移就业人员163人。
(十七)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截至4月30日,全旗企业养老保险参保34670人;工伤保险参保19218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9131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21554人。
(十八)着力完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全力推行承诺制、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特事特办。印发《鄂温克旗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鄂温克旗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目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十九)高标准推动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上级反馈问题31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7项,未整改完成4项。
(二十)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持续推进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组织完成4家企业改制方案初审工作。积极开展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开展工作。配合文体旅广局完成文旅投公司筹建工作。加强国企经营机构管理。组织完成城投公司新设、撤销子公司方案初审工作。
(二十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2021年1至4月,全旗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计划于5月开展第一轮安全生产“专家会诊”工作。
(二十二)积极推动伊敏长距离供热。(副旗长郭玉玲同志配合)旗政府相关部门将积极配合做好推进工作。目前正在办理用地、工程规划、审图合格证等手续。
二、王强副旗长分管(牵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深化政银企对接合作,积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全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暂无变化。
(二)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行政审批时限全面压缩,程序全面精简,目录全面公开。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等情况,权责清单进行重新梳理,5月底前予以公布。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推动审批提速增效。
三、耿耀廷副旗长提名人选分管(牵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2021年4月,全旗共立刑事案件38起,破案29起,破案率76.32%。全旗共发现受理行政案件39起,查结25起,其中调解处理19起。行政拘留3人(其中拘留并处罚2人),罚款5人,罚款总金额2600元。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842起(其中现场执法986起,非现场执法856起)。办理刑事案件7起,其中交通肇事案1起,危险驾驶案(醉酒驾驶)6起。查获饮酒驾驶6起。共处理交通事故115起,简易程序108起,一般程序7起。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主动出击、全力攻坚,打掉一批恶势力及犯罪团伙。根据公安厅认定战果标准统计,先后破获涉恶类刑事案件55起,抓获涉恶类犯罪嫌疑人87人,起诉76人,判决58人。其中,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铲除恶势力1个,涉恶团伙8个,扣押冻结查封涉案资产1079万元。查处涉案公职人员7人(其中,事业单位任职工作人员4人,基层两委成员3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共破获涉及生态环境、矿产资源领域一般刑事案件15起,打击处理18人。持续推进线索“清零”攻坚。截至目前,收到各级部门线索共计205条,已办结182条,正在办理23条,查结率88.29%,核查满意率72%。
(二)开展“八五”普法工作。目前“八五”普法规划工作相关文件还未下发,我旗根据全国普法办《普法工作要点》制定的普法工作要点,为建设平安鄂温克、法治鄂温克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四、东胜副旗长分管(牵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坚持质量兴牧、品牌强牧,继续推动“乳肉草马”四大主导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争取中央、自治区资金554万元,落实中小奶畜养殖场养殖条件改造升级、饲料收储、民族奶食品加工标准化改造试点项目,夯实全旗奶业振兴产业基础。以“草原短尾羊”为主推品种,落实种公羔饲养补贴资金,加大优质肉羊供种能力,促进种业和肉羊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以三河牛养殖为重点,启动三河牛冷配站点建设,增加优质肉牛基础母牛种群数量,推动我旗肉牛产业发展。科兴马业开展三河马品种保护开发工作,测试所繁育的不同阶段马匹乘用性能;通过引进骑乘马调教技术专业人才,开展三河马乘用性能的测试和调教人员技术培训。
(二)全年牲畜存栏量稳定在100万头只左右,奶产量、肉产量、草产量实现稳步增长。全年牲畜存栏量控制在100万头只左右,奶产量10万吨、肉产量18万吨、草产量26万吨,与草畜平衡的要求相适应。
(三)切实加强奶牛、奶山羊、肉牛、肉羊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完成伊敏苏木奶山羊养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养殖条件明显改善。在11个嘎查推进肉牛冷配站点建设,积极推广同期发情和肉牛冷配工作;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2021年肉牛冷配站点建设资金,力争实现44个嘎查肉牛冷配站点全覆盖。
(四)积极落实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邀请市牧业经营管理站专家对伊敏苏木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20人次。
(五)深入实施“科技兴旗”行动。组织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一家企业申报。组织企业申报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一家企业申报。
(六)实施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重点抓好户厕改造、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卫生厕所改造目前属于整改阶段。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截至4月末: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数量1679吨,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数量3280吨,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数量62场次,发动农牧民群众投工投劳929人次。
(七)加快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相关部门已对巴彦塔拉乡巴音布拉尔合作社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项目开工建设。积极与绿沣公司接洽,协助企业做好项目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呼伦贝尔澳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伊敏苏木有机肥厂项目建设实现复工,目前正积极推进。
(八)做好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暂无变化。
(九)深入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疑似图斑排查核查工作已全部完成,案件排查问题正在推进中,行政许可第三方核查已全部完成,正在分析研判。
(十)全面推行“林长制”。待自治区印发“林长制”工作方案后实施。
(十一)继续推动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完成年度退耕任务。已制定印发《鄂温克旗已垦林地草原还草工作方案》。
(十二)加强人工草地建设、天然草原改良和饲草饲料基地建设。人工草地建设、天然草原改良工作正在准备阶段。
(十三)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要求旗级河湖长、苏木乡镇级河湖长开展巡河工作,开展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并对排查出的2个问题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完成。
(十四)全力解决河湖“四乱”问题,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积极推进2020年遗留未完成整改的4个“四乱”问题,召开旗级河长会议协调推进,目前1个问题已经拆除板房,另外3个问题正在推进。
(十五)实施伊敏河、辉河河道治理工程。伊敏河一级支流锡尼河河道治理工程总投资1250万元,该工程建设护岸总长度7公里,截至4月末,工程建设全部完工,正在整理竣工验收相关内业材料。辉河河道治理工程河道防护长度左岸2.766公里,右岸5.096公里,辉河河道全长5.096公里;同时对辉河河口伊敏河巴彦托海各嘎查段实行护砌,护砌长度4.102公里,护砌长度合计11.964公里,工程概算总投资2499万元,截至4月30日,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正在办理林草相关手续,待手续办理完成达到开工条件,立即开工建设。
(十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结合我旗民族工作实际,建立鄂温克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制度,明确委员单位及其职责,把创建工作和各地区各行业业务工作相结合,使创建工作大众化、实体化,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以《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施行为契机,深入开展“一周两月”活动,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广泛深入开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广泛弘扬民族团结价值理念,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截至目前,印制蒙汉两种文字《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宣传彩页10000张、宣传册500册,制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折页1000册;为各苏木乡镇制作大型宣传牌匾21块,为全旗各宗教活动场所制作牌匾26块,更换巴彦托海镇主街公交站点宣传栏24处;在人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等办公楼制作宣传栏、宣传板和墙体宣传标语10个;全旗各地区各部门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更新墙面宣传内容、制作宣传片、形成讲解词等贴近百姓的宣传方式,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植入各族人民心灵深处。制定印发《鄂温克旗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引导全旗各类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旗委、旗政府分管领导深入全旗20个地区和部门,通过现场调研及督查督办等方式调研督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扩大宣传覆盖面。
五、郭玉玲副旗长分管(牵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完成大雁氧化塘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收尾工程。污水处理厂工程:2021年3月末已正式向2号中水池排放处理后达标污水;厂内配套设施(如道路工程、绿化工程)以及各结构单体装修细节性工程(如台阶、散水、坡道、路灯等)于今年内完成剩余工作。中水回用工程:施工单位承诺水生植物种植于今年内完成。氧化塘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单位承诺水生植物种植于今年内完成。
(二)积极推进红花尔基污水处理厂、大雁垃圾填埋场等建设项目。红花尔基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可研报告批复;现阶段进行工程设计方案及环评报告的编制,根据环保部门要求需要建配套中水回用工程,如建中水回用工程需要征用草地。大雁垃圾填埋场: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三)实施新牧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完成垃圾填埋场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完成6个转运站选址办理、土地划拨、环评批复;完成勘察、设计招标;已与草原所有者及被征用人签订草原征地补偿协议并已支付补偿款;征用草原手续已提交呼伦贝尔市林草部门,由市林草部门协调自治区相关部门办理。
(四)中心城区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旗政府相关部门将积极配合做好推进工作。
(五)深入实施老旧小区改造5年行动。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设计招标;现阶段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六)协调推进晟大心悦城、中鼎美墅、有朋公寓等建设项目。晟大心悦城A区、C区及中鼎美墅项目已办理施工许可开工建设。
(七)加快推进万达广场项目。万达广场项目已办理施工许可开工建设。
(八)重点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改革。按市工改办2021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工作推进方案开展工作。
(九)一七三二街道路改扩建项目。盘活新闻中心建设项目。一七三二街道路改扩建项目:已完成施工监理招标,因未完成征收,无法施工。新闻中心建设项目:正在更改工程规划、审图合格证。
(十)推进红花尔基镇污水管网、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红花尔基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可研报告批复;现阶段进行工程设计方案及环评报告的编制,根据环保部门要求需要建配套中水回用工程,如建中水回用工程需要征用草地。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因涉及征收无法办理土地手续。
(十一)重点加强不动产登记领域改革。内网外迁:该项目平台由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统一建设,所需硬件正在申请启动政府招投标采购程序,计划5月底前完成。信息共享:于2020年12月28日依托金土内网完成与公安、民政、法院、编办、银保监部门信息共享工作。下一步将建设“一窗受理”服务平台,实现与税务、住建等其他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预计6月底前完成。一窗受理系统接入该项目已完成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已签订项目服务合同,结合内网外迁平台建设进度,预计6月底完成。“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体系:于2020年8月初通过招投标确定技术单位,目前“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网站、短信、微信平台搭建完成,已进入测试阶段,预计6月底完成测试。
(十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鄂温克族自治旗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已于2020年第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印发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旗直各相关单位。后续工作待上级安排。
(十三)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已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完成城镇边界线的划定工作。
(十四)启动实施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完成汽车产业园道路互通。巴彦托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编制完成,正在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呼伦贝尔汽车产业园道路互通工程:项目已复工,目前正在推进雨水管道及人行路。
(十五)启动实施新区规划四路、规划五街、新区绿地建设项目。新区规划四路、规划五街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已由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已经完成可研编制工作,现正在进行申请可研批复阶段。新区绿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已由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已经完成可研编制工作,现正在进行申请可研批复阶段。
(十六)加强“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对原S202公路进行维修设计,已上报申请资金,同时对破损路段进行简易铺垫;对C035线治沙站至Y002线公路水毁路段进行抢修。
(十七)积极解决巴彦嵯岗至五泉山道路项目遗留问题。已完成设计变更。
(十八)加快推进吉登至小孤山、辉苏木至伊敏河镇道路项目。正在申请复工资金,预计5月中旬进场续建。
(十九)融入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战略,切实加强城关镇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巴彦托海。积极推动伊敏长距离供热、中心城区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配合做好项目审批、征地等各环节工作,经多次与被征地户沟通,截至目前已签订伊敏长距离供热征地补偿协议7户、水源地征地协议80余户。
六、杜晓光副旗长分管(牵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积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中科生物科技、恩成生物科技、包氏农牧机械制造、华晟绿色生态农业等民营企业在建项目尽快投产达效。中科生物科技项目已复工,钢结构厂房4月初即已复工建设。恩成生物科技进入规划设计、资金的筹备等开工前期阶段,拟于6月份开工建设。包氏农牧机械制造项目进入建设用地招拍挂阶段。
(二)加快汽车产业园建设,推动二手车交易市场建设项目。二手车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完成规划、进入办理用地手续、工程设计阶段。
(三)严格重点工业企业监管。全面加强工业行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深入研判应对重大安全风险,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进一步落实工业行管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工业行管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做到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不断深化与阿里巴巴公司合作,广泛开展高频次、多类型的线上线下销售活动。督促杭州菜苗公司制定2021年阿里巴巴鄂温克产业带工作规划区。
(五)支持晟丰燃气提升产业规模。计划扩大储备能力,年内拟建设储气调峰站一座及配套设施。
(六)推动5G基站和牧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我旗共建有5G基站35个,主要集中在城区重点功能区,全旗5G信号覆盖率进一步增强。
(七)推动电子商务进牧区,深入挖掘牧区电商消费潜力,支持电商和物流企业网点向苏木乡镇延伸,完善农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和网络销售体系。积极组织电商材料,申报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示范县(旗)项目。
(八)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更新完善“一单两库”,持续制定公开双随机跨部门计划,按计划要求开展双随机任务。
(九)积极推进伊敏500万吨核增产能、大雁第三煤矿通风系统改造建设项目。正在有序稳妥推进项目建设。
(十)完成15处历史遗留无主料坑治理任务。2021年计划完成15处无主料坑治理任务,已分配至巴彦托海镇人民政府、巴彦塔拉乡人民政府、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锡尼河西苏木人民政府及伊敏苏木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各单位正在进行前期立项工作。
(十一)加强绿色矿山建设。2021年3月,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敏东一矿、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扎尼河露天矿被纳入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
(十二)积极落实呼伦贝尔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各项任务。我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创建工作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09年创建国家级生态县,顺利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级验收命名并上报环境保护部。2012年9月,我旗顺利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的技术评估。2013年7月,迎来环境保护部考核验收,对照国家生态旗创建标准和指标,5项基本条件和22条具体指标总体达到国家级生态县(旗)标准通过考核验收,并将按程序报环境保护部审议批准。2016年3月,我旗获得“国家级生态旗”命名。我旗2016年创建完成国家级生态旗后,未接续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的创建工作。
(十三)开展重点工业企业及产业园区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达标排放整治行动。2021年持续加强全旗燃煤锅炉整治力度,完成辖区内35吨/小时及以下10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清单核查工作,下一步将对大气污染物排放不达标锅炉开展改造。
(十四)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2021年在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污染控制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成工业及涉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调查、工业炉窑底数摸排、35吨/小时及以下10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清单核查、无组织排放企业管控调查等工作,为持续减少我旗污染物排放提供基础保障。
(十五)居民收入稳步增长。2021年前三个月,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14元,同比增长13.0%。其中: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10598元,同比增长13.6%;牧区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3353元,同比增长20.0%。
七、魏铮副旗长分管(牵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持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不断加强基层牧区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全旗建有苏木乡镇党群服务中心10个,已建成社区文化活动室18个,嘎查文化活动室44个,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电影管理站、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机构齐备,职能完善,作用发挥较好,各苏木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均设置图书室阅览、电子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广播室等功能室,社区活动室、嘎查文化活动室兼具图书阅览、党员学习教育、多功能文体活动室及体育健身活动室等功能,均面向广大群众实行免费开放,全旗公共文化设施基本覆盖,社区文化已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
(二)加强红花尔基森林公园、巴彦呼硕敖包、五泉山、维纳河等旅游景区建设。未开发的景区为维纳河景区、五泉山景区,旗卫健委已在维纳河景区建有唯一一座小型疗养院,五泉山景区所有权在国投公司,现正计划招商中,引进适合的企业待开发。目前,已对红花尔基、巴彦呼硕景区简介和讲解词进行审核,下一步准备更换简介牌。
(三)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旗乌兰牧骑训练场所建设项目,大力弘扬乌兰牧骑精神。乌兰牧骑训练场所建设项目实施于2020年至2021年,项目总投资1260万元,2021年4月6日复工建设,复工以来,购买钢筋120吨,消防水池、水池防水、室内外购土回填、地沟、挡土墙等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45%,剩余工程款按工程进度进行拨付,预计2021年10月底竣工验收审计后全部款项拨付完成。
(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群众性文化演艺活动。计划年内举办非遗进景区展示活动8场,举办非遗传承培训班20期,年内开展第七批旗级非遗保护项目申报工作和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活动20次,开展非遗展演展示活动10期。目前已完成非遗进景区展演展示活动2次,完成非遗传习活动5期。完成申请2021年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共申请馆藏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专项资金164万元。
(五)大力发展冰雪运动、赛马运动,积极推动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制定鄂温克索伦杯赛马大会工作方案,筹备于5月15日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博克邀请赛暨第二届“辉河杯”博克精英赛,制定2021年度全民健身赛事计划。
(六)启动实施大雁镇第一幼儿园、辉苏木中心校等5个校园基础建设工程。大雁镇第一幼儿园教学楼、辉苏木中心校学生宿舍楼、伊敏河镇第二小学食堂、巴彦塔拉乡民族幼儿园教学楼工程已开工建设,伊敏河镇第二小学附属幼儿园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七)稳妥推进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工作。按照上级要求部署,我旗认真做好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和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提升教学能力,完善教材保障,加强教学研究指导,切实保障“三科”国家统编教材推行使用工作顺利进行。
(八)聚焦“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环境”同防策略,提高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成立卫健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下设15个工作组,组建专家研判组、流调队伍、消杀队伍、检测队伍等9支队伍。与时俱进修订、完善疫情防控相关方案、制度、措施。先后3轮次针对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嘎查卫生室牧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全旗所有医疗机构进行2轮指导和检查,累计对132家机关单位和1174家公共场所进行督察。及时发布中高风险地区名单,普及防控应对知识,引导群众科学防控。通过5轮不同场景开展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自2020年国庆节以来累计完成重点人群和医务人员22652人次核酸检测工作,累计完成旗内4466名从业人员应检尽检任务,对45家企业累计完成2181份物体采样和3482份核酸检测工作,始终在第一线守护疫情防控大门。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印发《鄂温克旗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在全旗设立6个临时接种点,1个固定接种点。旗卫健委对全旗承担登记和接种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新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及时发现及急救、转运。每日接种工作完成后,消杀人员对集中区域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消杀工作,保障接种安全。截至目前,全旗已累计接种11598针次,无严重异常反应发生。
(九)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科医生、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根据自治区卫健委关于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绩效评价工作,开展鄂温克旗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工作,上报指标评价表,报送自评报告格式;截至4月末,卫健系统已有29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人员,均在基层卫生院一线工作,2021年已上报2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将自治区2021年度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分级诊疗服务工作要求转阅旗人民医院、旗蒙医医院要求两家医院尽快统计完成收治病种目录,落实自治区分级诊疗12项措施。
(十)加快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旗人民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鄂温克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林地转建设用地手续未办理完成;施工现场已完成“三通一平”、临建建设等施工前期准备;鄂温克旗人民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
(十一)大力促进蒙中医药事业发展。制定鄂温克旗《振兴中医药(蒙医药)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实施方案》并制定台账,每季度上报;完成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数据填报工作、第三批中医(蒙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及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推荐1人参加2021年度呼伦贝尔市中医蒙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结合报名情况,推荐2人参加自治区西医学习中医(蒙医)第一期理论培训班,组织人员参加国家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内蒙古培训班。经盟市、旗县及单位推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评审等程序旗蒙医医院获得“内蒙古自治区中药(蒙药)资源普查工作优秀团队”荣誉称号,旗蒙医医院1人获得“内蒙古自治区中药(蒙药)资源普查工作优秀个人”荣誉称号,其摄影作品《白头翁》获得“内蒙古自治区中药(蒙药)资源普查工作优秀作品”奖。
(十二)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印发《鄂温克旗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组织各苏木乡镇、嘎查、成员单位召开第33个爱国卫生月启动会,印制发放爱国卫生倡议书等宣传材料5500余份,通过推送微信公众号,居民微信群等形式进行线上宣传活动,在社区、嘎查等人流聚集区张贴禁止吸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健康科普小知识等系列海报及各类宣传折页。在爱国卫生月活动中,紧密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重点对辖区内白色垃圾、废旧条幅、积雪等开展清理捡拾,针对嘎查牧民反映强烈的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清理嘎查路面泥土及道路两旁垃圾、卫生死角,号召广大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摒弃陋习、遵守社会秩序,养成绿色环保、文明健康的良好卫生习惯,主动维护社区公共环境。
(十三)做好各类社会保险参保工作。及时落实职工医保政策调整文件要求,降低起付标准和医用材料自付比例、提高报销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进一步加强门诊急诊管理,不断提高职工医保待遇。截至4月末,全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6377人,参保率100%。为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参保工作,多措并举,扎实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率。联合旗税务局经办人员持税务“云pos机”集中下乡办公,进行现场缴费;坚持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下发征缴文件以及深入嘎查、社区及牧民家中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提高辖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意愿。此外,联系通讯运营商群发参保缴费提醒短信、设置缴费通知彩铃;组织18名工作人员对未参保人员进行逐一电话核实、提醒,避免城乡居民错过参保缴费期。截至4月末,全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6567人,参保率95.4%,全面完成参保率达到95%的工作目标。
(十四)切实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城乡低保等各项工作。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发挥“保民生、托底线”的作用;完成巴镇地区重病、重残入户及审批。足额按时发放各类养老机构补贴资金。走访核查困难军人40余人;先后开展送喜报、发放优抚金、清明祭扫等活动;为186名跨军地改革集体转制退役军人办理落户手续;在呼伦贝尔分会场参加2021年全区就业创业推进会暨春季招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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