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机关简介
索引号: 11152128MB1543680Y/202404-00001 组配分类: 机关简介
发布机构: 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简介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4-10 发布日期: 2024-04-11
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简介
发布时间:2024-04-11 来源: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简称旗退役军人局)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拟订全旗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旗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知道苏木乡镇开展有关工作。

(二)负责退役军人安置工作。负责计划分配军队转业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随迁调家属的移交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指导退役军人培训就业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创业就业。

(四)负责退役军人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五)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旗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七)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传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负责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工作。指导并监督检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完成旗委、旗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职能转变。旗退役军人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内部督査、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财务、内部审计、统计、人事管理、机编、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落实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论宣传、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群团等工作。

(二)移交安置管理股。承担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年度安置、岗前培训等任务,指导苏木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随迁随调家属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负责军休保障工作。承担全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年度计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档案审核、接转、存放,组织开展创业就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三)拥军优抚和扬纪念股。协调指导落实全旗拥军优属抚恤、医疗保障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指导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服务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枃落实规划政策。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创业就业。承担烈士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和英雄烈士保护等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计划并指导做好管理维护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三、下属机构

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隶属于鄂温克族自治旗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当于股级的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1、协助开展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服务工作;协助开展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等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服务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搭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

4、协助开展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笞、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服务工作。

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通讯地址: 索伦欣园102门市

邮政编码: 021100

工作电话: 0470-8815899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斯日古楞


通讯地址: 索伦欣园102门市

邮政编码: 021100

工作电话: 0470-8816266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宝林

网址:https://www.ewenke.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500/0/page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