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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旗教育局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机关简介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12-31 发布日期: 2025-01-01
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机关简介
发布时间:2025-01-01 来源:旗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简称旗教育局)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中共鄂温克族自治旗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简称旗委教工委)为旗委派出机构,与旗教育局合署办公。中共鄂温克族自治旗委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旗教育局,接受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旗教育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全旗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负责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研究提出全旗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

(二)负责管理、实施全旗基础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及社会力量办学,负责各类教育的检查、监督、指导、评估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指导各类学校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与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全旗教育系统维护稳定。规划并指导民族教育教学工作、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许可工作。管理全旗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制定全旗教育督导评估标准,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建立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长效机制,减轻中小学的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四)监督和管理全旗教育经费的执行和使用情况。负责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负责全旗教育事业及教育经费的统计和分析。负责制定教育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并做好组织实施和管理、检查验收工作。开展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工作,负责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五)负责管理全旗校长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指导教师招聘、岗位聘任管理、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招录与聘用、就业指导及教师培训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应用。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七)统筹抓好全旗教育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纪律监督检查。

(八)指导全旗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统筹推进全旗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十)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工会工作。依法监督指导各类学校的教代会、职代会工作。

(十一)负责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二)完成旗委、旗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重要党务、政务、日常事务的管理。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文书档案、印鉴管理、信访、信息宣传、内部督查、保密、机要、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纪检监察等项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教育行风建设。宣传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各项教育政策,联系和协调社会各类资助资源,支援教育事业的发展。协调处理学校突发性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管理、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政务公开、普法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教育局机关党建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系统组织、宣传、纪检、统战、工青妇等群团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承担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协调督促落实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处理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

(二)人事师资股。负责全旗教师及教育系统行政管理干部的教育、考核、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工作。拟订全旗校长、教师培养、培训计划,指导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和教师继续教育。加强教师师德师风教育。指导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教师招聘、岗位聘任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报到、就业指导与服务。负责所属单位股级和环节干部任命和管理工作。组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统筹管理全旗教师队伍建设及表彰奖励工作。组织评定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负责所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毕业生报到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开展推荐考察工作。组织开展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及其他语言文字工作。

(三)计划财务审计股。负责编制教育系统年度预决算,负责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监督、统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对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和财务指导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财务统一结算,负责教育工程计划的实施管理和设施维修改造,负责管理教育工程帐目,负责各类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的落实和监督管理。

(四)基础教育股。负责制定全旗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德育教育的发展规划。承担基础教育管理和少先队、中小学科技活动工作。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教育改革,指导全旗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会同相关股室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指导中小学校的德育、法律、劳动教育、创新教育、校外教育、安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学籍管理,规范基础教育教材的选用与管理,收费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学校办学行为,办理中小学校、幼儿园招生、升学、学籍变更、评估评价、年检晋级。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审批办学资格、指导监督办学行为。指导中小学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学校体育竞赛和艺术等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全旗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导管理全旗民族教育工作,落实有关民族教育优先重点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有关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发展政策,指导随班就读学校、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指导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开展教学研究、教育科研和教师培训。承担全旗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和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对学校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排查安全隐患并监督整改,防范安全事故,对各校园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负责教育(含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等管辖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校车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各类学校、单位组织学生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按规定组织好学校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效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

(五)督导办公室(旗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并实施本级教育督导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全旗教育督导工作,对全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等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对全旗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素质教育工作、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及办学行为进行检查和评估。经旗人民政府授权,对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督政、督学及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旗人民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建议。承担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旗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下属机构

(一)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教育事业发展中心为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1.主要职责

(1)开展全旗中小学教育研究;提供教育决策咨询。

(2)承担全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的学科类教学研究指导、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学科教学改革试验及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

(3)落实基础教育阶段国家课程方案和学科标准;组织编撰中小学教育教学资料。

(4)承担全旗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园长)的培训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5)承担义务教育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德育、心理健康课程的教学研究指导、学科教学改革试验等工作。

(6)参与拟订全旗中小学实验装备配备和实验教学规划;指导全旗中小学实验教学、通用技术等工作。

(7)承担全旗中小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立项、指导、过程、结题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旗教育改革研究成果的鉴定、评定以及先进教学成果的推广等工作。

(8)承担全旗基础教育资源征集、引进、开发和整合工作;负责全旗教育信息系统和教育基础数据库信息采集、统计汇总和应用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宣传和技术支持工作;为全旗中小学校校内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9)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2.其他信息

通讯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邮政编码:021100

工作电话:0470-8815930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乌然

(二)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为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1.主要职责

(1)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考务、招生录取等组织实施工作。

(2)承担教师资格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等社会类考试的相关工作。

(3)承担鄂温克族自治旗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其他信息

通讯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204室

邮政编码:021100

工作电话:0470-8812312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邰和平

(三)鄂温克族自治旗少年宫。少年宫为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1.主要职责

(1)承担全旗青少年、儿童校外文体培训、科技辅导工作。

(2)承担全旗公益性校外活动场所的师资培训等相关工作。

(3)组织开展全旗青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交流、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4)组织开展全旗青少年、儿童文体活动、竞赛等相关工作。

(5)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其他信息

通讯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少年宫

邮政编码:021100

工作电话:0470-8816077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灵俊

(四)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综合保障中心。综合保障中心为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1.主要职责

(1)承担旗教育局机关日常运转相关的综合服务、后勤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2)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其他信息

通讯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

邮政编码:021100

工作电话:0470-8812304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邱战权

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

2024年1月1日

通讯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道甫街1号

邮政编码:021100

工作电话:0470-8812304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