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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旗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组织机关简介
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应急管理局机关简介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3-12 发布日期: 2025-01-10
鄂温克族自治旗应急管理局机关简介
发布时间:2025-01-10 来源:旗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鄂温克族自治旗应急管理局(简称旗应急局)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呼伦贝尔市相关规定。组织编制全旗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地方性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制定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苏木乡镇开展有关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旗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旗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预案演练,推动全旗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三)负责牵头建立全旗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推动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工作,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及应急救援情况。

(四)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旗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承担鄂温克族自治旗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鄂温克族自治旗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五)负责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协调工作。按权限协调指挥全旗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全旗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消防大队、森林草原防火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我旗应急救援工作。统筹指导全旗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职责权限组织协调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推动各苏木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六)负责火灾防治工作。按权限协调指挥全旗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推进全旗消防规划编制的落实。

(七)负责灾害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全旗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全旗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组织指导全旗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评估工作。

(八)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上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全旗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九)承担鄂温克族自治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行使全旗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旗直有关部门和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情形发生后,及时将涉及问责的领导干部名单、问题情形、影响期限书面函告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涉及党外领导干部的,同时将相关情况函告同级党委统战部门。

(十)负责全旗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苏木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有关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权限依法监督检查有关工矿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安装及运行情况。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全旗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申报、评价、备案、监控情况。负责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等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建设。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十一)负责事故调查处理评估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二)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和调拨工作。制定全旗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旗物资储备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实施统一调度。

(十三)负责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全旗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四)完成旗委、旗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舆情应对、教育培训、内部督查、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财务、后勤保障、装备、固定资产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和退休干部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旗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机构工作。负责法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各类法律文书建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数据的汇总、上报和建档备案工作。负责全旗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大政策研究等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旗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编制全旗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旗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群团等工作。承担鄂温克族自治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应急指挥调度室。依分工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全旗预警和灾情信息,协调全旗范围内的救援力量,并根据需要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增援工作,衔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全旗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旗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全旗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鄂温克族自治旗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各苏木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拟订全旗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应急管理股。负责全旗风险监测和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全旗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全旗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全旗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开展全旗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全旗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组织指导全旗灾情核查上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全旗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全旗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全旗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负责火灾防治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监督有关单位执行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全旗城镇、牧区、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全旗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和灾害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全旗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全旗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全旗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全旗有关合作和救援的工作。承担全旗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四)工商贸监管监察股。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拟订相关行业地方性安全生产规程,指导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旗各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各类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监督管理。

(五)非煤与危化监管监察股。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协助旗有关部门做好矿山资源勘查、开采监管工作。负责全旗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全旗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权限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

三、下属机构

(一)鄂温克族自治旗应急保障工作站。

为全旗应急保障提供服务。制定森林草原防火措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组织群众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灾害预警;协助制定防汛抗旱措施并组织实施、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演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事故的应急救援等工作。

通讯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应急管理局机关办公楼四楼

邮政编码:021100

工作电话:0470-8812315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展长柱

(二)鄂温克族自治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以旗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2、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通讯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应急管理局机关办公楼二楼

邮政编码:021100

工作电话:0470-8818102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沃知非


通讯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应急管理局

邮政编码:021100

工作电话:0470-8818102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哈布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