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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旗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统计局机关简介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5-30 发布日期: 2024-04-01
鄂温克族自治旗统计局机关简介
发布时间:2024-04-01 来源:旗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鄂温克族自治旗统计局(简称旗统计局)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拟订全旗统计制度和统计改革建设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苏木乡镇开展有关工作。

(二)负责全旗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旗直及各苏木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旗投入产出调查,核算旗直及各苏木乡镇地区生产总值,汇编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苏木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负责全旗人口、经济、农牧业普查工作。组织实施和协调全旗人口、经济、农牧业等重大旗情旗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旗情旗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旗情旗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负责统计汇总和数据提供工作。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全旗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全旗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汇总、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贸易等部门基本统计数据。

(五)负责基本统计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旗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负责统计监测监督工作。负责对全旗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旗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向旗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负责统计项目管理工作。依法审批或备案全旗各部门及苏木乡镇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涉外调查活动。

(八)负责统计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全旗统计系统科学研究、业务培训、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等工作。按规定统筹管理使用统计系统的统计工作经费。

(九)负责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旗统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建立、管理和维护全旗统计信息化系统。指导各苏木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负责定期发布全旗安全生产统计信息。在制定鄂温克族自治旗统计制度时,将安全生产各项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纳入统计范围并组织实施。在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时,涵盖安全生产内容。

(十一)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内部督查、会务、安全、保密、网络、机要、档案、财务、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负责全旗统计信息化工程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群团、纪检等工作。

承担干部人事管理和统计专业教育培训的督促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人才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全旗统计系统更新知识培训、统计业务培训工作。

(二)统计设计与法制股。拟订全旗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各类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审核部门统计规范、统计调查制度、调查方案。管理和维护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数据库。组织协调全旗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旗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办理统计违法举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贯彻执行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统计信用制度。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依法监督涉外调查活动。组织开展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承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日常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听证等法律事务。承担机关重大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核算股。负责对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统计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汇总、编辑整理全旗以及分地区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的各类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报告和统计资料手册;负责对各类统计资料的归档和管理;承担党委政府考核中的经济指标监测工作。负责舆情监测、应对处置工作。

负责全旗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和资源环境核算。编制全旗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指导苏木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开展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分析研究。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研究报告。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开展“三新”经济和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

(四)基础专业股。负责全旗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全旗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行业和发展变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业业态的统计调查,并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对外贸易有关数据,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服务业、交通运输邮电软件业、互联网经济、三新四众行业、R&D资源清查、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和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组织开展全旗文化产业统计和科技统计调查。提供相关统计资料。承担上级统一安排的相关专项调查,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全旗人口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全旗农牧业普查。负责全旗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统计和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加值的核算。负责全旗牧业年度畜牧业普查。组织实施牧区自然灾害情况和贫困状况的监测调查。负责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县域社会经济统计任务。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收集、整理和编印农村牧区统计资料。

(五)工业、能源股。组织实施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汇总、整理和提供生产运行、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等统计数据。负责开展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组织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规模和效益的统计调查。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全旗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的综合统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

下属机构:

一、鄂温克族自治旗统计调查中心

鄂温克族自治旗统计调查中心为鄂温克族自治旗统计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

鄂温克族自治旗统计调查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的相关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旗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有关工作,负责普查数据的汇总、分析、开发、应用和发布等工作。

(二)承担全旗基本单位名录维护和联网直报单位更新工作。

(三)承担全旗城镇社会基本情况的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承担城镇住户、牧区住户收支统计工作;承担年度旗内、苏木乡镇和行政村经济社会基本情况全面统计调查工作;开展劳动力调查、民意调查和农村牧区贫困监测等专项调查工作。

(四)承担全旗农、牧、渔业生产和农业总产值、增加值等各项农村牧区经济和畜牧业统计工作。

(五)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通讯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政务服务中心A区6楼

邮政编码:021100

工作电话:0470-8819878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胡德尔

二、鄂温克族自治旗统计局服务中心

鄂温克族自治旗统计局服务中心为鄂温克族自治旗统计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

鄂温克族自治旗统计局服务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的相关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旗统计系统各类应用软件、计算机局域网络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承担局机关业务系统数据的维护,日常运转相关的综合服务、后勤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有关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和评估、分析;搜集、整理和编印各项统计资料。

(四)承担全旗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五)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通讯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政务服务中心A区6楼

邮政编码:021100

工作电话:0470-8816018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李萍


通讯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政务服务中心A区6楼

邮政编码:021100

工作电话:0470-8812714   0470-8812200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吕殿才  电话:0470-881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