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鄂温克旗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按照国家、自治区、能源统计制度的规定,组织实施全旗能源企业统计调查制度,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苏木乡镇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执行全国、全区、全市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审定部门统计标准;组织管理全旗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苏木乡镇和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旗统计报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三)按照国家普查方案,研究提出重大旗情旗力普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各苏木乡镇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旗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旗委、旗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管理、公布全旗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旗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制订各苏木乡镇和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划。
(六)组织指导全旗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七)承办旗政府和呼伦贝尔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鄂温克旗统计局设五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文件和机关文秘、档案、机要、政务信息、保密、保卫、督查、政策研究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管理全旗统计系统统计事业费和财务审计监督工作;负责车辆的管理;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
2、负责局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党务、人事工作;负责全旗统计系统政治素质、统计办学、更新知识培训、统计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工作。
(二)统计设计与法规股(法制办)
拟定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贯彻自治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各类自治区统计制度;审定部门统计标准,审批各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案;拟定中长期统计改革方案及实施办法。
(三)综合统计与国民经济核算股
1、对全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建立国民经济宏观景气监测报告制度,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汇总、编辑整理全旗以及分地区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的各类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报告和统计资料;负责对各类统计资料的归档和管理;承担旗委、旗政府对各苏木、乡、镇和旗直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监测工作。
2、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自治旗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季度和全年核算的调查和编制工作;开展统计制度方法研究和改革;编制投入产出表和经济循环帐户表;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研究报告。
(四)综合专业股
1、组织实施工业、交通等规模和效益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制度方法研究和改革;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2、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制度方法研究和改革;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3、组织实施国内外贸易业、住宿餐饮业、旅游业及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制度方法研究和改革;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劳动工资、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人口及劳动力变动抽样调查,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R&D资源清查,综合整理和提供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人口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制度方法研究和改革;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五)能源股
1、按照国家、自治区、能源统计制度的规定,组织实施全旗能源企业统计调查制度。
2、负责全旗能源统计,组织全旗能源统计调查工作的实施;负责全旗能源统计资料的汇总,对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定期公布全旗单位GDP能耗,负责对全旗能源生产和消费情况的调研和分析,编制能源平衡表;组织指导能源基层基础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