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网络意识形态管理,进一步规范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管理,根据旗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信息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审核制度
政务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一律遵循“先审批,后发布,专人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二、相关规定
1、鄂温克旗信访局微信公众平台由分管领导统一安排,信息发布前需经拟稿人进行一级审阅,分管信息主任进行二级审阅,分管领导终审。
2、重要内容(如重大事件发布,重要决策会议等)由相关指定领导终审,特殊报道报上级审定。
3、对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稳定、损害党委、政府形象等信息,应当不予公开。对应当公开而不公开和审查不严、公开内容失真以及出现泄密等问题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鄂温克旗信访局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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