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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旗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鄂温克旗司法局关于组建“法治乌兰牧骑”队伍的通知 文号: 鄂司发〔2019〕19号
成文日期: 2019-11-27 发布日期: 2019-11-27
鄂温克旗司法局关于组建“法治乌兰牧骑”队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7 来源:旗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局属各科室、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

为适应新形势下普法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治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文化厅《关于打造法治乌兰牧骑普法品牌的通知》(内司通[2018]3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建鄂温克族自治旗司法局“法治乌兰牧骑”队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依法治国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切实把打造金色“法治乌兰牧骑”落到实处。认真贯彻“七五”普法规划,着力打造独具特色的“法治乌兰牧骑”普法品牌。

二、领导小组成员

队  长:白春光   党组书记、局长

副队长:毕力格   党组成员、副局长

格日勒图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  刚   政治(警务)信息监控指挥中心主任

叶海河   综合办公室主任

乌尼尔   法治宣传教育办公室主任

金  英   法律援助办公室主任

刘翠云   律师公证办公室主任

鄂晓红   基层工作办公室主任

涂秀琴   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主任

局法治宣传教育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法治文艺宣传队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格日勒图副队长兼任。

三、招募人员

文艺宣传队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单位推荐的方式,主要由政治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策划或表演能力、热心普法公益事业的以司法行政战线的同志组成。局属各科室、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要确保一名以上乌兰牧骑队员。

四、“法治乌兰牧骑”的主要职责

接受旗普法工作专项组的安排,到全旗机关、学校、企业、嘎查(社区)等进行公益演出,参与小品、歌舞、相声等各类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协助旗普法工作专项组举办各种法治文化活动等。

五、工作要求

组建局机关“法治乌兰牧骑”队伍建设,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改进普法宣传方式方法的探索创新,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的重要手段。局属各科室、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要注重普法文艺节目的创作,积极倡导和鼓励参与普法活动,并为文艺演出人员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坚决防止和杜绝“被招募”和“凑人数”,确保我局“法治文艺宣传”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请局属各科室、各单位于4月25日前,将本科室、本单法治类节目及演职人员名单报送法治宣传办公室,也欢迎组织社会上的热心人士参与普法文艺节目的创作和演出。

联系人:乌尼尔、乌兰哈斯;联系电话:8815148;电子邮箱:ewkqyfzqb@163.com。

鄂温克族自治旗司法局

2019年3月14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