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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3-16 | 发布日期: | 2017-03-16 |
旗直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协调,深入实施就业创业工程,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好地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决定建立鄂温克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切实发挥各部门职责,通过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多渠道实现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确保我旗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保持稳定,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成员为旗政府办公室、旗监察局、旗人社局、旗财政局、旗教育局、旗文体新广局、旗人才中心、旗就业服务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人社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事务。
三、主要职责
(一)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指示和会议精神。
(二)汇总各成员单位提出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及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对我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现状的分析和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工作指导意见和建议。
(四)及时通报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下一步采取的措施等,负责督导各部门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计划、措施等。
(五)负责全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督办、工作进展通报等工作。
(六)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每年初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总结上一年工作,安排当年工作,各成员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听取成员单位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加强沟通交流,研究工作措施,落实交办事宜,抓好工作督查;特殊情况、特殊问题,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或联络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会议情况及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并向成员单位通报。
(二)联络员制度
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关系较为密切的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沟通,落实成员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联络员如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由所在单位调整确定后(含姓名、所在部门职务职级、座机和手机号码),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信息报送制度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将全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向成员单位通报。各成员单位要将本部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展情况、工作动态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报告制度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将各成员单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情况,向旗党委、政府报告,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对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明显成绩的成员单位和联络员,采取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积极参加联席会议有关工作,主动研究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关问题,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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