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刘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8-16 | 发布日期: | 2017-08-16 |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经旗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任刘巍同志为旗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城乡规划管理股股长;
任辛国宁同志为旗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城乡建设管理股股长;
任布克同志为旗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任孟英军同志为旗房屋征收管理局副局长。
任郭志同志为旗城镇档案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旗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站长职务;
任乔明同志为旗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站长,免去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高艳春同志旗城镇档案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索德同志旗房屋征收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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