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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雁镇市政设施修复完善认定工作组的通知 | 文号: | 鄂政办字〔2018〕37号 |
成文日期: | 2018-04-19 | 发布日期: | 2018-04-19 |
大雁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大雁矿业集团、北控清洁热力集团: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企业办市政职能分离移交的有关精神,推进大雁镇国有企业办市政职能分离移交工作,决定成立大雁镇市政设施修复完善认定工作组,具体如下:
一、工作组成员
组 长:范洪章 大雁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郭 博 大雁镇副镇长
成 员:海 亮 旗住建局副局长
沈敬元 北控清洁热力集团市场部投资经理
刘国富 大雁公司法律企管部经理
单志国 大雁公司计划工程部经理
二、工作组职责
1、对现有大雁镇市政设施进行检查认定核对,提出修复完善方案并组织推进修复完善项目前期工作;
2、共同寻找确定专业市政修复完善认定机构;
3、研究修复完善认定的具体工作,解决修复完善认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证认定工作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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