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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呼伦贝尔新区管委会撤销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鄂政办字〔2019〕30号
成文日期: 2019-04-16 发布日期: 2019-04-16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呼伦贝尔新区管委会撤销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6 10:54 来源: 浏览:1138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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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平稳有序接收新区管委会各项行政管理和公共事业管理服务职能,根据《呼伦贝尔新区管委会撤销善后工作总体方案》(呼政字〔2019〕22号)要求,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呼伦贝尔新区管委会撤销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梁永三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副组长:哈斯巴根  政府副旗长

               布尔金    政府副旗长

               东  胜    政府副旗长

               郭玉玲    政府副旗长

               杜晓光    政府副旗长

               曹海青    政府副旗长

成  员:  何美婷    旗委编办主任

               巴特尔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魏建华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金文成    旗财政局局长

 雪  萍    旗教育局局长

 王全安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包玉柱    旗住建局局长

 冯喜明    旗卫健委主任

 敖瑞敏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布  和    旗民政局局长

 孟丽丽    旗审计局局长

 金铁峰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布  和    旗生态环境局局长

 福  青    旗信访局局长

                鄂  巍    旗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世春    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苏优乐图  旗公安局副局长

 郭      旗消防救援大队

 乔  杰    巴彦托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高树君    旗国资委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开展相关移交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巴特尔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二、专项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9个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各专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一)城市管理专项工作组

组  长:包玉柱

成  员:康金亮 、海 亮、特莫其呼、朝鲁门、彬彬、雷凤杰、沃海峰、多剑峰、孟英军、邢晓荣、白太平、乌兰嘎鲁、沃丽萍、沃春艳

主要职责:负责接收河西新区城市管理职能,与新区管委会相关机构对接,明确城市管理职能现状,摸清河西新区城市管理运营维护经费构成、预算安排、资金到位、服务合同签订等各方面情况。制定城市建设管理接收运营工作方案,积极争取相关城市管理服务经费按原渠道对我旗给予足额保障。

(二)债务资产专项工作组

组  长:金文成

成  员:孟丽丽、高树君、于洪臣、阿 奇、万中泽

主要职责:负责与市财政、新区管委会对接债务资产工作,全面摸清河西新区现有债务构成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旗政府。协调新区管委会建立资产清查工作台账,参与第三方机构资产专项审计工作,逐一对所有资产进行审核确认,完善资产交接手续。配合新区管委会对所有河西新区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在建工程进行清查,完善相关资料,明确项目建设后续相关工作。

(三)社区建设专项工作组

组  长:布 和

成  员:李 玲、陶 

主要职责:负责河西新区社区建设工作,对河西新区居民居住情况进行调研摸底,按照相关规定划分社区,组织推进社区筹建相关事宜。积极争取上级关于社区建设的资金和项目,解决社区办公场所建设、运营、人员经费等问题。

(四)人员编制专项工作组

组  长:何美婷

成  员:张冬梅、韩春晖、王 

主要职责:负责对我旗新区接收工作中遇到的人员编制问题进行摸底调研,形成专题报告,提交上级编制主管部门,积极争取编制,解决工作力量不足问题。

(五)信访维稳专项工作组

组  长:福  青

成  员:徐常伟、何冬伟

主要职责:负责接收河西新区信访维稳工作,组织开展信访隐患和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工作,做好撤销接收工作中涉及的敏感群体思想工作,防止出现集体访和越级访。做好群众来访接访工作,协调解决信访事项。

(六)应急管理专项工作组

组  长:敖瑞敏

成  员:郭 宏、李守峰、沃知非

主要职责:负责对河西新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摸底,全面掌握各生产经营企业、行业主管部门、驻在单位情安全生产情况,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梳理以往安全生产事故办理情况。

(七)司法专项工作组

组  长:鄂巍、世春

成  员:红梅马丹丹、郭宏程

主要职责:负责与呼伦贝尔市中院、呼伦贝尔市检察院沟通,明确河西新区司法管辖权事宜。

(八)公安专项工作组

组  长:苏优乐图

成  员:王小峰、卢  波

主要职责:负责与新城公安分局、新城交警大队对接,明确双方管辖范围、执法内容,理顺管理体制。

(九)档案专项工作组

组  长:哈布尔

成  员:葛晶晶

主要职责:负责接收移交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接收档案建设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新区管委会撤销接收工作是事关我旗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大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接收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旗委、旗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使命担当,增强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接收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二)加快工作进度。各专项工作组要根据呼伦贝尔市总体方案确定的原则和要求,尽快与市直有关部门和新区管委会对接,明确交接内容、时限、程序,细化交接措施,健全交接台账,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各项移交工作,确保无缝对接,做到交接期间各项行政管理职能不空岗、不缺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专项工作组、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针对交接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突发情况,要深入分析、及时汇报,由旗委、政府分管领导重点推动解决。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做好社会风险预警,妥善化解矛盾问题,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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