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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2016年肉羊良种财政专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和《鄂温克族自治旗2016年良种肉牛基础母牛饲养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7-13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2016年肉羊良种财政专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和《鄂温克族自治旗2016年良种肉牛基础母牛饲养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3 16:47 来源:旗政办 浏览:500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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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现将《鄂温克族自治旗2016年肉羊良种财政专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和《鄂温克族自治旗2016年良种肉牛基础母牛饲养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此通知

 

附件一

鄂温克族自治旗2016年良种肉牛基础母牛饲养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畜牧业发展扶持政策,组织做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实施,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自治区本级良种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呼农牧办发〔2016〕123号),特制定《鄂温克族自治旗2016年良种肉牛基础母牛饲养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实施畜牧业良种补贴是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扶持“三农”、“三牧”,促进农牧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实施畜牧业良种补贴对于促进和扶持畜牧业发展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有利于品种改良,提高品种质量和个体单产,有利于提高畜牧业发展的整体素质。

通过实施良种肉牛基础母牛饲养补贴,加快肉牛良种化进程,改善品质,提高个体产出,推进我旗肉牛产业的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提升市场竞争力,有效、持续增加牧民收入。

二、项目内容

(一)补贴对象和品种

    为发挥自治区本级良种补贴资金的最佳政策效应,根据《鄂温克族自治旗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本次补贴对象为鄂温克族自治旗境内的部分贫困牧户。且仅对项目区内的贫困户饲养的良种肉牛基础母牛给予补贴,补贴品种为三河牛、西门塔尔牛

(二)良种肉牛品种鉴定方法

根据品种标准进行个体鉴定,符合体型外貌特征,并体尺、体重均达到本品种标准者,确定为补贴良种肉用基础母牛;本品种级进杂交四代以上者可视为良种肉用基础母牛。

(三)良种肉牛基础母牛数量核实

由嘎查、苏木上报贫困户良种肉牛基础母牛饲养头数,经嘎查、苏木公示后上报旗扶贫攻坚指挥部,经旗脱贫攻坚指挥部审核确认批准,上报到旗农牧部门,以此作为良种肉牛基础母牛饲养补贴资金发放的依据。核实母牛数量要求做到“四见”,即:见牛,由苏木乡镇政府和嘎查委员会人员逐户逐头调查;见人,现场调查的母牛数要经过母牛养殖户确认;见标,对母牛佩带的畜禽标识实行一牛一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见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张榜公布牧户饲养母牛情况,接受牧民监督,数量不实及时更正。

(四)补贴区域和规模

    补贴区域:确定为肉牛带核心区内的辉苏木、伊敏苏木、锡泥河东苏木、锡泥河西苏木。

    补贴规模:补贴良种肉牛基础母牛3223头,补贴资金16.1150万元。其中:2016年度自治区补贴资金15万元,2015年度结余补贴项目资金1.115万元。

(五)补贴标准和原则

对项目区贫困户饲养的良种肉牛基础母牛每头补贴50元。补贴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牧民监督,确保项目区牧民知情、受益。

(六)补贴方式与资金发放

在项目区域内,经核实对符合良种肉牛基础母牛饲养补贴项目补贴标准要求的贫困户采取直补方式进行补贴,将补贴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直接发放到贫困户手中。

三、项目进度安排

    (一)2017年8月:选定项目区,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二)2017年9月:组织召开由项目区苏木政府主管畜牧业领导和嘎查达参加的项目布置工作会议。

    (三)2017年9-10月:各项目区开展良种肉牛基础母牛饲养数量的登记、核实、公示等工作。

    (四)2017年10-11月:发放补贴资金。

    (五)2017年11月:项目总结验收

四、项目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贯彻落实好自治区政府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好补贴资金是落实自治区政府支农支牧资金向牧区倾斜的重要举措,旗农牧、财政部门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成立鄂温克族自治旗牲畜良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鄂政办字〔2013〕149号),负责全旗良种肉牛基础母牛饲养补贴项目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加强对补贴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编制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对良种肉用基础母牛饲养补贴发放进行登记核实、公示、建立实施档案、开展技术人员及牧民的技术培训等工作。

鄂温克族自治旗牲畜良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东    胜(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布    和(旗农牧业局局长)

              郭 灵 芝(旗农牧业局副局长)

                         敖 立 平(旗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朝 鲁 门(旗财政局农财科科长)

              金    霞(旗农牧业局畜牧科科长)

                         炜    霞(旗农牧业局计财科科长)

               谭 毓 文(旗畜牧工作站站长)

               敖 永 平(旗畜牧工作站副站长)

              斯日特楞(旗畜牧工作站副站长)

              乌 云 娜(辉苏木人民政府苏木达)

              那 础 格(锡尼河西苏木人民政府苏木达)

                        斯仁达瓦(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苏木达)

                        呼木吉乐(伊敏苏木人民政府苏木达)

    (二)明确责任,确保成效。

1、旗农牧业局的职责:

(1)负责本旗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2)制定本旗项目实施方案;

(3)督促检查指导乡镇苏木工作;

(4)负责项目建档工作;

(5)项目宣传;

(6)项目培训;

(7)项目总结。

2、旗畜牧工作站的职责:

(1)协助旗农牧业局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2)做好项目基础母牛登记、建档立卡工作;

(3)技术指导。

3、项目区嘎查委员会的职责:

协助旗农牧业局做好良种肉牛基础母牛的资格审查认定工作。

(三)广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公布各项补贴政策、补贴区域、补贴标准等内容。旗财政局和农牧业局,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来电来访。旗农牧业局举报电话0470—8816302,旗财政局举报电话0470—8814964。旗有关部门要在当地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等具体内容。

(四)做好跟踪服务。通过举办技术培训班、印发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旗畜牧工作站要建立基础母牛补贴发放数据库。

(五)建立补贴项目绩效评估制度。主要是通过对肉牛开展生产性能测定来衡量补贴实施效果。重点测定体形外貌、个体产出、品质方面的指标。通过生产性能测定工作,建立补贴项目绩效评估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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