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280116193789/202305-00024 | 组配分类: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鄂政办发〔2021〕4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5-18 |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部门,垂管单位,驻旗各有关单位:
现将《鄂温克旗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工作实施方案》《鄂温克旗全面推行“蒙速办·掌上办”工作实施方案》《鄂温克旗全面推行“蒙速办·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鄂温克旗全面推行“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此通知
2021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印发
鄂温克旗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
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横纵贯通工作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鄂温克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打造“蒙速办”政务服务品牌为抓手,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工作,夯实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按需打通用户、系统、数据和业务,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数据共享,形成一网受理、协同办理、综合管理为一体的“蒙速办·一网办”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网上易办、网上好办。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事项精细化梳理结果推广复用。基于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库,推动电脑、手机、窗口、自助机等渠道办事指南标准统一、数据同源,力争所有事项标准化受理,规范化办理。按照全区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融合对接教育、医保、就业、社保、住房、民政、交通、公安、税务、司法、体育、扶贫、退役军人、残疾人、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等领域民生服务信息系统,多渠道、多维度提供标准统一的公共服务(详见附件1)。(旗政务服务局牵头,各苏木乡镇政府,旗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提升一体化平台服务能力。以全区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为基准,推行“一套表单申请”服务,统筹现有资源,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现一网受理、协同办理、综合管理。以公众需求为重点,按照“一人一档”“一企一档”模式建设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专属空间。(旗政务服务局牵头,旗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强化垂建业务系统对接。自治区完成垂建系统和一体化平台对接后,按照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相关复用工作。(旗政务服务局牵头,旗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8月底完成)
(四)推行“综合一窗受理”系统应用。按照自治区“综合一窗受理”系统要求,在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使用“综合一窗受理”系统。(旗政务服务局牵头,旗直相关部门配合,2021年12月底完成)
(五)推动线上线下融合。自治区垂建业务系统与一体化平台完成对接后,实现垂建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大厅业务系统受理数据、提交材料、办事进度等信息实时交换共享。(旗政务服务局牵头,旗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12月底完成)
(六)夯实统一支撑体系。扩大统一政务服务门户覆盖广度和深度,2021年底前覆盖范围达到100%;2021年底前网站城镇人口注册率85%以上,企业注册率70%以上;将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库作为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的唯一渠道;有效归集电子证照数据,持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和领域。(旗政务服务局牵头,旗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七)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积极建设短信、网络、评价器、微信等多渠道“好差评”功能,所有许可事项全覆盖评价,提高评价数量,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旗政务服务局牵头,旗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蒙速办·一网办”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任务分工,强化部门协同,有序推进改革工作,确保实现目标。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苏木乡镇、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将“蒙速办·一网办”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按照时间节点,确保优化工作强力有序推进。
(三)强化监督评估。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突出重点任务,将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优化工作的相关情况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将“蒙速办·一网办”工作纳入年度苏木乡镇、各相关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绩效考核,确保优化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广泛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附件:鄂温克旗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重 点 任 务 |
完 成 时 限 |
1 |
在线服务
成效度 |
服务满意度 |
减 时 间 |
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缩减的比例达到50%。 |
2021年12月10日 |
2 |
即办程度 |
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即办件的数量占比达到20%。 |
2021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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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办理成熟度 |
事项办理深度 |
信息发布
(Ⅰ级) |
全部事项办事指南等信息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
2021年3月31日 |
4 |
材料预审
(Ⅱ级) |
材料预审(Ⅱ级)事项占全部事项比例达到90%以上。Ⅱ级:该事项已经实现申请材料在线预审。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 审核机构在平台对提交材料进行预审, 预审通过后, 申请人仍需携带材料原件到现场提交办理,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来现场领取结果, 也可选择物流递送形式递送审批结果。整个办理过程应到现场不超过2次。 |
2021年3月31日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重 点 任 务 |
完 成 时 限 |
5 |
办理成熟度 |
事项办理深度 |
材料核验
(Ⅲ级) |
材料核验(Ⅲ级)事项占全部事项比例达到60%以上Ⅲ级:该事项已经实现申请材料在线核验。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直接进入办理程序, 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 作出审批决定后, 申请人需到现场核验原件材料、缴费后领取审批结果。整个办事过程应到大厅现场不超过1次。 |
2021年12月10日 |
6 |
全程网办
(Ⅳ级) |
全程网办(Ⅳ级)事项占全部事项比例达到50%以上。IV 级:该事项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批机构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验证,受理通过后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缴费后物流递送审批结果。整个办事过程无需到现场办理。 |
2021年12月10日 |
||
7 |
事项覆盖度 |
办事指南发布情况 |
依申请事项办事指南发布数量 |
权责清单中依申请六类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100%发布,对办事指南要素进行动态调整完善。 |
2021年12月10日 |
8 |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发布数量 |
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发布数量20个以上。 |
2021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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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办事指南与权责清单关联度 |
权责清单中依申请六类行政权力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关联度达到90%以上,通过政府公开的权责清单页面可以点击办理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关联方式可以是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 |
2021年12月10日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重 点 任 务 |
完 成 时 限 |
10 |
事项覆盖度 |
事项标准化程度 |
要素规
范统一 |
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省、市、县三级达到100%统一。 |
2021年12月10日 |
11 |
精细化梳理程度 |
精细化梳理成果推广复用 |
各部门完成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和业务办理项拆分复用工作。
根据提交情形分类展示申报材料的办事指南占比30%以上。 |
2021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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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指南准确度 |
基本信息 |
法定办
结时限 |
按照《行政许可法》等规定, 准确标注该事项的法定期限,明确说明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
2021年12月10日 |
13 |
承诺办结时限 |
按照实际业务情况, 准确标注该事项的承诺期限, 明确说明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
2021年12月10日 |
||
14 |
办理地点 |
明确标注该事项的办理地点, 要求办理地点有明确街道名称、门牌号、房间号、窗口号。 |
2021年12月10日 |
||
15 |
办理时间 |
明确标注该事项受理的时间周期, 如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
2021年12月10日 |
||
16 |
咨询方式 |
明确标注该事项受理部门的联系电话。 |
2021年12月10日 |
||
17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 评估作为办理行政审批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 是否明确对该事项进行标注并提供设定依据说明。 |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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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重 点 任 务 |
完 成 时 限 |
18 |
指南准确度 |
申请材料 |
材料来源或出具单位 |
明确注明该事项受理所需材料的来源或材料的出具部门,如 【材料名称: 户籍证明; 出具单位: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
2021年12月10日 |
19 |
数量要求 |
明确注明该事项受理所需材料的份数。 |
2021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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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类型和形式 |
明确注明该事项受理所需材料的类型和介质要求, 如【材料类型: 原件、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纸质和电子】。 |
2021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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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办理流程 |
流程内容详 实性 |
准确明晰事项提供的办理流程中各环节要素中内容及要点。内容应包含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审批标准办理结果等信息内容。 |
2021年12月10日 |
|
22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明确标注申请者需要到现场次数。 |
2021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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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表格及样表下载 |
空表下
载服务 |
需要申请人填写的表格100%提供空白电子表格下载服务。 |
2021年12月10日 |
|
24 |
样表下
载服务 |
需要申请人填写的表格100%提供示范性电子样表下载服务。 |
2021年12月10日 |
鄂温克旗全面推行“蒙速办·掌上办”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拓展“蒙速办·掌上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覆盖范围与应用成效,结合鄂温克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掌上办,打造“蒙速办·掌上办”政务服务品牌,构建以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为主渠道,移动端小程序、公众号等多渠道并存的统一规范的“蒙速办·掌上办”服务体系,整合服务资源,逐步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在移动端可办比例,提升前端办事服务能力,将“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打造成为人民群众“好看好用,爱看爱用,常看常用,必看必用”的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各部门要加快电子证照类型的认领和数据录入工作,2021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部门电子印章应发尽发;加快部门电子证照系统对接、签发及工程标准化等工作,有效归集电子证照数据,优先实现政务服务移动端关联的电子证照在办事过程中免提交,持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和领域。在2022年6月底前实现政务服务各相关部门将健康卡、社保卡、驾驶证、行驶证、结婚证、营业证照等常用电子证照推送至“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用户虚拟卡包,用户可利用“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呼伦贝尔政务服务门户和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通过亮证、扫码等方式办理业务。(旗政务服务局牵头,旗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梳理整合服务资源。组织相关部门以及具有社会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梳理表》(附件1)全面梳理面向企业、群众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以及相关应用系统建设运行情况,重点梳理各政务服务类移动端应用、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2021年4月底完成阶段性梳理工作。2021年底前,推动交通、民政、人社、医疗、教育、水电气、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高频民生服务事项“指尖办”(详见附件2)。(旗政务服务局牵头,各苏木乡镇、旗直有关部门以及具有社会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分工负责)
(三)推动公共服务汇聚。围绕交通、旅游、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公积金、求职就业、家政服务等增值类社会服务主题,接入公共服务资源,并实现数据动态更新,为群众提供综合查询、网上预约办事、问题反馈、公益帮扶等服务,2021年底前配合市局接入“蒙速办”50项高频公共服务。(旗政务服务局牵头,旗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积极开展“蒙速办”宣传推广。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都要注册“蒙速办”,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要积极推介引导办事企业群众注册,并在办事大厅和车站、机场、商场、宾馆(旅店)等公共场所开展“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工作,引导并鼓励广大群众使用“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和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呼伦贝尔政务服务门户站办事,提高“蒙速办”注册用户数量和网上办件数量。(旗政务服务局牵头,各苏木乡镇政府、旗直各部门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要求,加强对“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及其他移动服务渠道各项应用服务功能、性能等方面用户体验情况上报机制,完善故障问题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提升用户体验。(旗政务服务局牵头,旗直相关部门,2021年12月底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维工作,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政府各部门要深度参与,保障“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维工作协同推进,涉及“蒙速办”高频应用对接的相关责任部门,要在5月10日前,与旗政务服务局主动联系对接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苏木乡镇、各部门根据任务分工,结合自身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推动将高频应用接入“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所需升级改造费用以及子门户建设管理工作费用由本级相关部门予以保障落实。
(三)加强监督考核。将“蒙速办·掌上办”工作纳入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突出重点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跟踪问效。
(四)及时推广经验。旗直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总结典型案例,并将经验做法及时反馈鄂温克旗政务服务局。鄂温克旗政务服务局将对各部门的成功经验做法进行复制推广。
(五)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共识。
附件:1.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梳理表
2.移动端高频应用接入表
附件1
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梳理表
单位/部门 |
|
联 系 人 |
|
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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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应用内容概述 |
接入方式 |
主管部门及管理权限 |
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例 |
医保缴费 |
医保查询、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
H5页面/数据接口 |
*** |
130**** |
|
行业/领域 |
高频应用 (事项) |
具 体 目 标 |
负责部门 |
完成接入时限 |
公积金 |
公积金账户查询 |
将相关功能应用接入 “蒙速办” 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
公 积 金 管 理中心 |
2021年9月底前 |
公积金提取 |
||||
公积金偿还贷款 |
||||
公积金网点查询 |
||||
公积金办事预约 |
||||
公安 |
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 |
将户政相关功能应用接入 “蒙速办” 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
公安局 |
2021年9月底前 |
身份证挂失 |
||||
居住证在线办理 |
||||
居住证办理预约 |
||||
出入境办理预约 |
将出入境相关功能应用接入 “蒙速办” 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
|||
出入境证件办理 |
||||
民政 |
婚姻登记预约 |
将相关功能应用接入 “蒙速办” 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
民政局 |
2021年6月底前 |
卫生健康 |
预约挂号 |
将相关功能应用接入 “蒙速办” 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
卫健委 |
2021年6月底前 |
疫苗接种 |
||||
老年证办理 |
||||
教育 |
学区查询 |
将教育、招考等相关功能应用接入 “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
教育局 |
2021年6月底前 |
学校报名 |
||||
学籍查询 |
||||
成绩查询 |
||||
交通出行 |
公交查询、扫码乘车 |
将相关功能应用接入 “蒙速办” 移动政务
服务平台。 |
交通局、公交公司 |
2021年6月底前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 |
将不动产登记相关功能应用接入 “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
自然资源局 |
2021年底前 |
不动产办理进度查询 |
||||
不动产证书 (证明)查询 |
||||
不动产登记办理预约 |
||||
房产签约查询 |
将不动产登记相关功能应用接入 “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
住建局 |
||
生活缴费 |
水费查缴 |
将水务公司相关功能应用接入 “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
住建局、水务、燃气、国家电网、热力公司
|
2021年底前 |
燃气查缴 |
将燃气公司相关功能应用接入 “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
|||
电费查缴 |
将国家电网相关功能应用接入 “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
|||
暖气查缴 |
将热力公司相关功能应用接入 “蒙速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 |
鄂温克旗全面推行“蒙速办·一次办”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行“蒙速办·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呼伦贝尔市全面推行“蒙速办·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鄂温克旗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主要目标
将企业群众需要到多个部门办理或多件相关的“一揽子事”变成群众眼中的“一件事”,实行“一次告知、一套表单、一次受理、一次联办、一次办成、一窗发证”闭环办理,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由部门集中办理向政府集约办理,实现全市跨区域、跨层级、异地可办、平台受理推送出件的线上办理。全力打造“蒙速办·一次办”品牌。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呼伦贝尔政务服务门户设置“一次办”专栏,提供办事指南查询、申请表格下载、网上办件等服务。2021年6月底前,推行自治区103件“一件事”,积极复用呼伦贝尔市100个“一件事一次办”。
二、主要任务
(一)统一编制发布办事指南。按照自治区统一梳理的103件“蒙速办·一次办”事项清单(事项清单、办事指南、流程图电子版可在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作门户“工作通知”栏目下载)以及呼伦贝尔市100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统一梳理事项办理环节,整合优化涉及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办理方式、申报材料等要素,重点列明办理流程、申报要件、办理时限及咨询电话等,编制统一的办事指南,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呼伦贝尔政务服务门户“一件事一次办”专栏、“蒙速办”移动端、大厅告示牌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一次告知”,使企业群众查询、办理一步到位。(旗政务服务局牵头,旗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5月底前完成)
(二)统一设置线下综合窗口。2021年5月底前,前继续优化旗本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开设“一件事一次办”窗口,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全面推行“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并联审批,内部流转代办,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使用统一的“一件事一次办”标识。对办理结果采取现场递交、邮政寄递等方式“一次送达”。(旗政务服务局牵头,旗直各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5月底前完成)
(三)统一设置线上专栏。梳理我旗100件“一件事一次办”线上办理,推动自治区103件“一件事”线上办理,复用呼伦贝尔市100件一件事。在有条件的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开展“一件事一次办”。兼顾好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众的需求,采取必要的线下补充手段,有针对性地提供人工指导和服务。(旗政务服务局牵头,各苏木乡镇政府、旗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5月12日前完成)
(四)统一组建专业队伍。深化旗本级“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成果,合理组织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事项办理实行全流程跟踪服务,配备专人负责咨询导办、收件与受理、代办帮办、资料流转、协调对接、发证领证等工作。(旗政务服务局、财政局牵头,旗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5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推进“蒙速办·一次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旗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旗财政部门要对开展“一次办”所需资金给予充足经费保障。
(二)落实工作责任。旗直有关部门紧盯任务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牵头部门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积极发挥牵头作用;配合部门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相关职能部门要配合政务服务部门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蒙速办·一次办”工作纳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考核。建立惩戒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损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旗人民政府将对各旗直有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问效。
(四)及时推广经验。旗直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总结典型案例,并将经验做法及时报送至旗协调小组办公室。旗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部门的成功经验做法进行复制推广。
(五)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共识。
鄂温克旗全面推行“蒙速办·帮您办”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效破解项目审批瓶颈,实现审批部门与申请人之间的无缝对接,推动项目审批提速增效,促进项目早立项、早开工、早投产。结合鄂温克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旗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帮您办”窗口和内蒙古政务服务网网上专栏,组建专业代办帮办队伍,细化代办帮办服务范围、职责及流程,公布代办帮办事项清单。2021年7月底前,按照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工作部署,基本形成“纵向三级联动、横向部门协作”的投资项目代办帮办工作格局,实现由“企业跑”变“政府跑”。
二、确定服务范围
在全旗推行投资项目代办帮办服务,打造“蒙速办·帮您办”政务服务品牌。旗政务服务中心重点负责旗本级政府及所属开发区、园区重点项目代办帮办,负责跨旗市区、跨层级审批的重点项目代办帮办。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社会投资的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分类实施服务,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代办帮办服务。
三、组建专业队伍
按照旗政府工作部署,依托旗政务服务中心建立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配备“帮您办”工作专业代办员。代办员主要负责为申请人提供业务咨询,积极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联系,跟踪项目审批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旗本级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部门驻厅首席代表为部门代办员,参与项目审批洽谈、配合政务服务部门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共同做好代办帮办工作。代办员代办帮办服务以在编在岗业务骨干为主,以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为辅。
四、主要任务
(一)梳理公布事项。根据自治区《“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事项参考目录》,制定公布旗本级《“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事项目录》。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原则,动态调整代办帮办服务事项清单,并通过鄂温克旗人民政府网站、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蒙速办”移动端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拓展服务方式。按照代办帮办服务“分级办理、上下联动、线上线下同步”的方式,在旗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帮您办”窗口,线上依托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蒙速办”移动端、12345政务服务热线开设“帮您办”专栏,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指导、协调和领办等免费服务。
(三)规范业务流程。按照自治区“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流程图示范文本,细化制定公布旗本级流程图。申请人自愿向政务服务部门提出申请,明确代办帮办事项需求,提交项目基本信息。政务服务部门安排专人与申请人沟通接洽,核实相关情况,签订授权委托书和承诺书,制定代办帮办方案,编制项目申报计划,指导申请人按序申报,统筹压减办理时间,协调部门并联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归档返还材料,回访评估评价。符合终止代办帮办条件的,签订《终止单》终止代办帮办。
(四)制定工作指引。总结为重点项目代办帮办服务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推进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指引》。建立推进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运行机制,明确项目审批辅导、建立台账、会商会审、下达任务书等节点服务时序和工作内容,提出周调度、动态更新数据的工作要求,为项目落地开工提供全过程、个性化、精细化服务。
(五)统筹协调办理。结合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工作要求,建立“会商会审”工作机制,旗政务服务局牵头,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林草、水利等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围绕投资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竣工等不同阶段的审批事项,对申请人进行一次性告知,推动部门开展并联审批。推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指导申请人同步准备申报资料,协助办理“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快捷服务,提高投资项目的整体审批效率。
(六)强化监督考评。建立代办帮办服务评价制度,主动接受申请人监督评价。利用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和委托第三方方式,开展投资项目代办帮办服务工作评估评价,将评估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和考核代办帮办服务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推行“蒙速办·帮您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旗政务服务局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及时协调各有关部门联动审批,督促审批事项按时限办结。旗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工作、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督查落实情况,参与代办帮办项目推进,配合旗政务服务局加快推进“蒙速办·帮您办”工作。旗财政局要对开展“蒙速办·帮您办”所需资金给予充足经费保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紧盯任务时间节点,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各部门每月20日前将进展情况报送至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旗协调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蒙速办·帮您办”工作纳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考核。旗协调小组办公室制定专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建立惩戒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损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将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市人民政府将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问效。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旗直相关部门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总结典型案例,并将经验做法及时报送旗协调小组办公室。旗协调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的成功经验做法进行通报和复制推广。
(五)加大宣传力度。旗直各部门要不断加大推行“蒙速办·帮您办”工作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政务服务大厅、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创新动画、漫画手册等企业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升社会知晓度,提高企业和群众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政府投资项目“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事项目录
2.社会投资项目“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事项目录
3.招商引资项目“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事项目录
4.“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流程图
附件1
政府投资项目“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 |
承办部门 |
事 项 名 称 |
事项类型 |
1 |
旗发改委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2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
3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
4 |
节能审查 |
行政许可 |
|
5 |
旗工信局 |
节能审查 |
行政许可 |
6 |
旗自然资源局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7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 |
行政许可 |
|
8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
9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
10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核发 |
行政确认 |
|
11 |
旗生态环境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行政许可 |
12 |
旗住建局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
行政许可 |
13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
行政许可 |
|
14 |
消防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
15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
16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行政许可 |
|
17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行政许可 |
|
18 |
旗交通局 |
对涉路施工活动的许可 |
行政许可 |
19 |
旗水利局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行政许可 |
20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行政许可 |
|
21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 |
其他行政权力 |
|
22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行政许可 |
|
23 |
行政许可 |
||
24 |
旗林草局 |
行政许可 |
|
25 |
行政许可 |
||
26 |
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附件2
社会投资项目“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 |
承办部门 |
事 项 名 称 |
事项类型 |
1 |
旗发改委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2 |
节能审查 |
行政许可 |
|
3 |
旗工信局 |
节能审查 |
行政许可 |
4 |
旗自然资源局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5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
6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核发 |
行政确认 |
|
7 |
旗生态环境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行政许可 |
8 |
旗住建局 |
行政许可 |
|
9 |
行政许可 |
||
10 |
旗交通局 |
对涉路施工活动的许可 |
行政许可 |
11 |
旗水利局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行政许可 |
12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行政许可 |
|
14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 |
其他行政权力 |
|
15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行政许可 |
|
16 |
行政许可 |
||
17 |
旗林草局 |
行政许可 |
|
18 |
行政许可 |
||
19 |
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附件3
招商引资项目“帮您办”代办帮办服务事项目录
一、企业开办
二、项目审批
三、人员招聘
四、纳税
五、要素保障
六、能耗指标
七、环境评价
八、资金筹措
九、政策扶持
十、施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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