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280116193789/202310-00008 | 组配分类: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门权责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 | 文号: | 鄂政办发〔2023〕14号 |
成文日期: | 2023-10-17 | 发布日期: | 2023-10-09 |
鄂政办发〔2023〕14号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门权责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
旗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呼伦贝尔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增效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呼党办发电〔2022〕33号)等文件精神,旗政府决定调整权责清单事项109项,其中,新增(承接)行政权力48项、取消行政权力60项、变更行政权力1项。
旗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权责清单规范行使行政权力,履职尽责全面履行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此通知
附件:《鄂温克族自治旗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目录(2023年)》
2023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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