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280116193789/202310-00009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旗长、副旗长、调研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 文号: | 鄂政发〔2023〕23号 |
成文日期: | 2023-10-09 | 发布日期: | 2023-10-09 |
鄂政发〔2023〕23号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
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旗长、副旗长、调研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驻旗各单位:
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实行旗长负责制,旗政府副旗长、调研员协助旗长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旗长、副旗长、调研员同志工作分工如下:
敖慧然旗长:主持旗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旗审计局。
郭玉玲常务副旗长:协助旗长负责政府日常工作及发展和改革、财税、应急管理、信访、优化营商环境、人民防空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驻呼联络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旗财政局、旗应急管理局、旗信访局、旗发展研究中心、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旗人大常委会、政协、监察委员会,旗委保密机要局、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鄂温克族自治旗委员会、旗妇女联合会、旗总工会、旗委党校、旗合作交流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鄂温克旗税务局、旗档案史志馆、旗消防救援大队。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鹿传深副旗长:协助旗长负责工业经济、市场监督管理、统计、民族事务、招商引资、生态环境、金融、电力保障、网络通信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旗统计局、旗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鄂温克产业园综合保障中心、旗投资促进中心、旗金融工作办公室。
联系:旗工商业联合会、旗归国华侨联合会、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分局、内蒙古鄂温克研究会、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雁宝能源公司、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国网鄂温克供电公司、中国石油鄂温克旗分公司、旗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驻旗各网络通信公司、铁塔公司,旗人民银行及各商业银行、旗人寿保险公司、旗人保财险公司。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耿耀廷副旗长:协助旗长负责依法治旗、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协助郭玉玲常务副旗长负责信访化解方面工作。
主持旗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旗司法局,协助郭玉玲常务副旗长分管旗信访局。
联系: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伊敏公安分局、海雁公安分局、新城公安分局、呼伦贝尔市国家安全局鄂温克旗分局、旗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魏铮副旗长:协助旗长负责教育、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医药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教育局、旗民政局、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蒙中医药管理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旗医疗保障局。
联系:驻旗部队。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卓仁副旗长:协助旗长负责自然资源、城乡建设规划、交通、市政、公路、铁路、民航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自然资源局、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交通运输局、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旗红十字会、旗残疾人联合会,鄂温克旗邮政分公司、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鄂温克管理部、上级交通部门驻旗各单位。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万宏宇副旗长:协助旗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政务服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文物局)、旗政务服务局。
联系: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旗新华书店。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福青副旗长提名人选:协助旗长负责农牧、林草、科技、水利、乡村振兴、供销等方面工作。
分管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旗农牧和科技局、旗林业和草原局、旗水利局、旗乡村振兴局、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红花尔基库区治理与保护中心。
联系:旗科学技术协会、旗气象局、红花尔基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红花尔基林业局、绰尔林业局、绰源林业局、阿尔山林业局、红花尔基樟子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旗森林消防大队、红花尔基森林消防大队。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孔祥永三级调研员:协助鹿传深副旗长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旗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督办落实。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吴延平三级调研员:协助郭玉玲常务副旗长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旗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督办落实。
联系:旗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位副旗长、调研员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旗直属各国有企业按所属行业由分管副旗长负责。
为保障政务高效有序运转,由常委副旗长带头实行工作补位制度,其中: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郭玉玲与副旗长、公安局局长耿耀廷、副旗长魏铮、副旗长万宏宇互相补位;旗委常委、副旗长鹿传深与副旗长卓仁、副旗长提名人选福青互相补位。
此通知
2023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旗委各部门,旗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纪委办公室、人民法院、检察院、税务局、生态环境局,各人民团体。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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