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280116193789/202310-00012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关于王兴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文号: | 鄂政任字〔2023〕27号 |
成文日期: | 2023-10-09 | 发布日期: | 2023-10-09 |
鄂政任字〔2023〕27号
关于王兴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经研究决定:
王兴河同志任旗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卞大玮同志任旗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蒙根图雅同志任旗蒙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阿拉德尔图同志任旗蒙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金玲同志任旗蒙医医院副院长(聘任,试用期一年);
此通知
2023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旗人大、旗政协、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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