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280116193789/202310-00013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关于徐福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文号: | 鄂政任字〔2023〕28号 |
成文日期: | 2023-10-09 | 发布日期: | 2023-10-09 |
鄂政任字〔2023〕28号
关于徐福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旗公安局:
经研究决定:
徐福生同志任旗公安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桂春胜同志任旗公安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旗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韩东志同志任旗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伟同志任旗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王伟同志任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珊丹同志任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张雪杉同志任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继阳同志任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王小峰同志任旗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旗森林公安局局长,不再担任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孟晓成同志任旗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宝钢同志不再担任旗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旗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
苏勇同志不再担任旗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此通知
2023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旗人大、旗政协、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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