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公报 > 2023年第6期 > 政府办公室文件
索引号: 111521280116193789/202312-00009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2023年生态产业乘时乘势发展行动举措》的通知 文号: 鄂政办字〔2023〕95号
成文日期: 2023-12-21 发布日期: 2023-12-22

关于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2023年生态产业乘时乘势发展行动举措》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2 15:48 来源: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2257次
【字体大小:

鄂政办字〔2023〕95号

 

关于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2023年生态产业

乘时乘势发展行动举措》的通知

 

旗直相关部门、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呼伦贝尔市2023年生态产业乘时乘势发展行动计划》,结合呼伦贝尔市委五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制定鄂温克旗2023年生态产业乘时乘势发展行动具体举措。

    一、抓好林草沙生态体系建设产业

    (一)做好“三北”工程六期规划工作。自治区下达我旗“三北”六期2024年2030年防沙治沙总任务量计划为40万亩,实施地类为“流动沙地”“半固定沙地”“固定沙地”三类,具体任务分解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24年2025年任务量为28万亩,其中:工程固沙+灌草混播1.9万亩工程固沙+乔木治理0.1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草原围栏封育15万亩中幼林抚育6万亩第二阶段2026年2030年任务量为12万亩,其中:工程固沙+灌草混播1万亩灌木坪茬2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人工种草1.5万亩草原围栏2万亩中幼林抚育4万亩责任单位:旗林草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二)科学开展防沙治沙造林绿化工作。配合完成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实施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工程(一期),2023年计划投资1420万元,完成人工种草4万亩、草原改良5万亩、围栏建设10万延长米责任单位:旗林草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三)草原生态修复与治理。计划投资3565万元,完成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任务10万亩以上,主要采取人工种草、改良种草、围栏建设等方式提高牧草产量和质量。责任单位:旗林草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四)巩固重大生态保护工程。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要求,加强我旗天然林全面管护。争取森林质量提升工程资金200万元、森林资源管护补助资金2005.9925万元,发放退耕生活补助284.72万元。责任单位:旗林草局)

    (五)加强种苗与执法等保障措施。做好林草种苗育种工作,计划新育林木种苗370亩,完成造林苗木25000株樟子松苗木质量监督抽检任务;开展2023年林草种子生产经营“双随机、一公开”内部执法检查,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取苗木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林地、草地保护制度。加大对涉林草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旗林草局、旗公安局)

    二、抓好草产业

    (一)强化本地草种业发展。形成以各类草业生产企业为主,牧民合作社和农牧场主参与为辅的羊草产业发展模式多方协同加快羊草产业化进程;计划投资2230万元,新建草种繁育基地项目1万亩,巩固提升原有草种繁育基地0.7万亩,主要羊草扩繁品种为中科羊草和西乌珠穆沁羊草农菁11号羊草和东北羊草责任单位:旗农科局、旗林草局

    (二)强化人工饲草地建设。积极争取“种植资金”,完成人工饲草种植总面积任务为40.47万亩,其中:羊草种植13.54万亩、羊草种子田1万亩、燕麦种植20.93万亩、苜蓿5万亩。责任单位:旗农科局

    (三)强化草产品“产供销”一体化模式。编制《鄂温克族自治旗内蒙古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申报书》计划到2025年,初步构筑形成包括羊草产业在内的农牧业产业园区发展的动力结构、产业结构、要素结构,形成产业发展新模式申请自治区饲草储备库建设补贴积极争取饲草储备库,增强抗灾能力。责任单位:旗农科局

    三、抓好林草湿碳汇产业

    储备林业碳汇产品,携手开发实现共赢。积极开展森林碳汇价值实现试工建设工作,与森工集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进区域林草碳汇交易和碳汇经济发展,推动碳汇权委托有关事宜。责任单位:旗林草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直各部门、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要将生态产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二)强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发挥项目带动作用,强化政策扶持。对符合要求与实际的项目,要在规划、立项、科技、用地、金融等环节加大扶持力度。财政部门要注意补贴政策时效性,禁止挤占挪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三)形成工作合力。相关旗直部门、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整合力量,上下联动,加强调度,多沟通,勤配合,及时发现问题,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工作。


 

 

  2023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