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苏木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苏木信息发布管理,推进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防止失密和泄密现象发生,结合辉苏木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辉苏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嘎查、社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审查,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辉苏木微信公众号和对外新闻信息发布。各嘎查、社区、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此规定,明确责任,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切实提高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第三条 信息公开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 信息公开审查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合理。
第五条对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所发布信息务必标明信息来源和责任编辑。
第六条“三审三校”审核标准为: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法规,无错别字,无敏感词;表述准确,逻辑严密,语言流畅,格式规范。
(一)一审一校(初审)。由信息稿件撰写、编辑人员负责稿件初审初校,初审人在全面审读稿件的基础上,重点从专业的角度对稿件进行审查,对选题、内容进行审核,严格把好稿件导向关、内容关、文字关。查找信息中是否含有敏感信息,是否含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
(二)二审二校(复审)。由股室、办负责人对稿件进行复审,复审过程中对稿件所涉及的思想政治倾向、意识形态、社会稳定、数据统计、法律法规等方面内容进行专项审核。主要对信息、文稿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三)三审三校(终审)。由分管领导负责,主要是对信息、文稿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根据初审初校、二审二校意见,对稿件的内容、导向、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审核。涉国家、自治区、市、旗领导的相关信息,涉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信息,需经主要领导审定。当遇到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时,必须向主要领导请示后方能签发。
第七条 严肃“三审三校”纪律。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秘密内容的信息、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严格落实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未经审核校对的信息、文稿一律不准发布。
第八条对不经审核私自发布、不按规定审核或审核不严,导致出现问题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本制度由辉苏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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