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伊敏河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伊敏河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711440,电子邮箱:ymhmsb@163.com)。
一直以来,伊敏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机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为推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的建立,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镇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对伊敏河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做出调整,2021年9月,印发了《关于调整伊敏河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鄂伊政发〔2021〕118号),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主任兼任,现有政务公开兼职工作人员1名。
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有关事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协调机制,规范公文公开属性,在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字样,认真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和移交工作。在旗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单位主要职责、办公地点、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预决算信息、领导信息、领导班子分工、日常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动态信息。2021年,在旗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里已公开252条信息。
伊敏河镇始终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设置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公告栏、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和载体,不断增强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和范围。同时,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我镇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01期。全年报送旗委办、旗政办、旗委信息督查室、旗委宣传部等部门的信息总量达449余篇。
为进一步保障群众监督权利,提升政民互动平台应用水平,设立举报箱及意见箱,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并向旗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机构职能职责、领导信息、办事指南、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同时,不断健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等系列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
2021年,伊敏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仍有部分机关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够高,需要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意识。二是工作人员紧缺,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之后,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秘书兼顾,缺少专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负责。三是公开方式的便民程度不够、公开途径的多样化不够、覆盖面不广。
今后,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完整,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二要严格规范程序,及时发布信息。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使信息公开更加有序推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三要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我镇信息工作的质量。
(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二)按照《关于征求<全旗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鄂政公办字[2021]3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等配套制度,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