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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6 来源: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字体:[ ]

2024年,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严格信息发布程序,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乌日阿切系阿木吉街新客运站院内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二楼办公室,电话:0470-8819599,邮编:0211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47条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98条、微信发布49条。持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动态调整,围绕资源管护、行政执法、科普宣教等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务公开由局办公室牵头,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3名,做到职责分工明确、人员落实到位。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舆情预警机制、定期培训等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不断提升。

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按照“谁制作、谁负责”的原则,将官方网站细分为机构简介、综合政务、部门文件等多个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待。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开展工作,组织政务公开培训,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到位,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及时整改上级通报问题,开展自检自查确保整改到位。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由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地推动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入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辉河保护区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有一定的进步,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更新滞后。存在预算及“三公”经费等政府信息更新不及时现象。二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政策法规类文件数量少,政策解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人员培训,明确岗位职责,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公开。二是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大自然保护领域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全覆盖;三是做好重大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积极引导舆论,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让社会公众能够读懂政策、使用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报告事项。

 

 

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