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
现公布鄂温克族自治旗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单位2024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鄂温克族自治旗司法局(地址:巴彦托海镇政务服务中心A区一楼,电话:0470—881263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相关政务公开工作精神,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旗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平台为载体,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通过创新举措办法、强化责任担当,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4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司法局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持续加大重点领域的主动公开力度,共在旗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7条,在“鄂温克族自治旗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479条,全旗司法行政工作得到有效展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等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满足群众个性化合理信息需求,针对网上申请的,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进行回复。2024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相关申请,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发布机制,按照“谁发布,谁审查”和“事前审查”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定期开展网站普查和专项排查,重点排查重大错别字和泄露隐私等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力度,依托旗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微信公众号平台,主动及时发布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方便群众通过各种渠道获取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把政务公开纳入科室日常监管体系,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各项工作按时高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格式标准化程度不高,部分信息公开内容的表述不够规范,格式缺乏统一标准,影响了信息的可读性和易用性。二是工作力量相对薄弱,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仅有1人。三是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针对这些不足,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改进工作: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加强主动公开意识,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三是充实政府信息管理队伍,新增1名工作人员从事信息管理发布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力度,注重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司法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