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市、旗相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鄂温克族自治旗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交通运输局联系(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乌日切系阿木吉街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470-8819807,电子邮箱:eqjt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要求,紧密结合交通工作实际,突出政务公开重点,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继续完善各栏目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包括提案建议答复、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政务等专题信息,对交通运输领域工作进展、服务举措和事项办理流程等进行了重点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依法依规及时公开申请信息并告知申请人,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四)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旗政府网站,将交通运输领域的工作动态信息向公众开放,截至12月31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公开信息92条。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图文信息261条,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股室积极配合,安排了1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先审后发”制度,不断强化平台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进一步提高交通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9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宣传不到位,存在群众知晓率低的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与机关各股室、各单位之间的联系,及时将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二是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网站知晓率,营造推进政务公开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交通运输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