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现公布锡尼河东苏木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975303,电子邮箱:xnhdsm@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锡尼河东苏木通过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3条。主要涉及政府(办)文件、乡村振兴及涉农补贴、公共文化体育、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综合政务、预决算公开、环境监管、安全生产等内容。通过“东苏木宣传”公开信息38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依申请公开文件共计,其中自然人提交的依申请公开申请5件、法律服务机构提交的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均未涉及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落实“科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党政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按照专栏设置要求及时更新上传信息,并对上传信息内容、数据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稿件的数量和质量;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按上级要求,对本单位集约化平台上的各栏目信息及时进行更新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调整完善了我苏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工作力量,明确了苏木各科室主任,各分管领导任务分工,强化了组织保障;明确党政综合办公室一名秘书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了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内容明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其他 结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未接受过专业培训,导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缓慢。二是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维护不到位。三是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深化。
改进情况:一是由党政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加深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锡尼河东苏木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