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基层司法工作中开展和落实好第二批主题教育工作,近日,鄂温克族自治旗司法局举办主题教育政治理论培训班,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此次培训班特邀旗党校教研室疆梅老师授课。培训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模范自治区建设工作,以身边人身边事为例,对社会经济发展、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人民生活的美好变化等主题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既有理论高度,又活泼生动。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既着眼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指方向、明路径,又紧扣内蒙古实际交任务、提要求,对进一步做好内蒙古工作具有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的指导意义。要牢牢把握党中央对内蒙古的战略定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
培训结束后,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敖丽娜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要坚持把“学思想”贯穿始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重要要求,在深学细照笃行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能力本领、推动工作落实。
通过此次专题培训,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深切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关心厚爱,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定位要求,凝心聚力、聚焦主责主业,全力保障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守护好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