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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旗农牧和科技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来源:旗农牧和科技局 字体:[ ]

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精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下发《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依法编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紧紧围绕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提升解读回应实效,确保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水平。

现公布鄂温克旗农牧和科技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旗农牧和科技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2320,电子邮箱:ewknkb@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对旗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完善和更新,2022年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及简报158件。我局通过对2022年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了117条政府信息

,政府门户网站报送简报41条。充分利用“鄂温克农牧”微信公众号进行政务信息发布及政策宣传193篇,加大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和便捷性,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群众了解农牧工作提供参考。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农科局接受并办理1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鄂温克旗牧民申请公开其亲属名下的草原承包合同及草原经营权证。经我局检索查找相关档案材料,其要求的政府信息不存在,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予以告知。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由局长任组长,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温克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明确了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依据及公开对象和公开方式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农科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对涉农领域农机构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行补奖、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等六项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依据及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

(五)监督保障

2022年度,农科局认真学习领悟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新理念,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统筹协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认真抓好落实。着手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全局政务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作出具体要求。

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1.主动接受旗政务公开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及时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照监督检测出的问题及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2.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注明联系方式,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2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责任意识还有待提升;三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完善。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今后工作中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政策宣传,继续组织学习《条例》规定,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以主动公开为载体,不断优化信息内容,完善公开平台建设;三是在不断提升农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局农科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高效发展新的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我单位不存在行政收费情况

二、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深化农牧和科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各类规划主动公开。推进各类重大项目实施领域、财政领域决算预算、推进农牧领域、重大会议等方面信息公开。二是推进公共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农科局围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及时发布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三是加强重大决策解读与回应。做好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工作。认真执行政策解读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丰富农牧和科技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