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红花尔基镇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鄂温克族自治旗红花尔基镇政府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来源:红花尔基镇 字体:[ ]

鄂温克族自治旗红花尔基镇政府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现公布鄂温克族自治红花尔基镇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月1日到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ewenk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红花尔基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942932、电子邮箱:hhej201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鄂温克族自治旗红花尔基镇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按照旗委、旗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全面有序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4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39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部门工作动态信息48篇,制作主动公开发文6份,制定发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0篇,主动公开政府财政预决算2篇。政务新媒体红花尔基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部门工作动态信息383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2024年,镇政府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党政综合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牵头部门,由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扎实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效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严守信息安全底线,全面贯彻“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工作准则,我镇在信息管理工作中建立了严谨、规范的审核机制,针对信息内容、数据资料以及文字表述等关键要素,实施严格的审核流程,以此保障信息稿件在质量与数量上均能达到既定标准。依托红花尔基政务微信平台与红花尔基便民微信群等数字化渠道,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信息发布、服务事项告知以及政策宣传普及工作。2024年,红花尔基政务微信平台累计发布信息500余条,涵盖政策法规、民生保障、经济发展、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多个维度。这些举措不仅营造了有利于红花尔基镇社会事业稳定发展的舆论氛围,展现了我镇良好的社会风貌,还显著提升了信息公开的实际成效。同时,主动畅通监督渠道,为社会各界与广大群众监督政府工作提供便利。此外,在镇政府一楼大厅设立信息公开栏,及时公示城镇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推动政府工作公开透明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严格把好审签关,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2024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质效需要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

1.依法规范公开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增强公开的透明性,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年度重要的学习培训内容,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2.创新丰富公开方式。以政府网站为信息公开主阵地,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便民微信群等途径,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的宣传服务活动,提高信息公开的便捷性和互动性,丰富公开内容,满足公众多样化需求。

3.加强改进监督机制。加强社会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畅通监督方式和渠道,鼓励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