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苏木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辉苏木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族自治旗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辉苏木党政综合办公开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951001,电子邮箱:huisumuzhengfu@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辉苏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准确把握政务公开职责定位,持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健全公开制度,加强公开监督,全面有序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辉苏木以提升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为目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发布、监督等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权威。同时,依托政府网站、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多元渠道,及时公开各领域内容,为群众便捷获取信息提供保障。2025年,在旗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17条、“辉苏木宣传”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08条、旗三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辉苏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时办结。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辉苏木以规范信息管理为核心,紧密联系相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做好协调配合,严格落实信息“三审”制度,以提升公开质量为目标,全面加强政府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归档全流程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安全可控。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辉苏木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栏、专区的建设,定期发布群众普遍关心的惠民政策等重要信息,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向群众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采集、审核、发布和日常维护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保障平台规范高效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辉苏木加大对信息公开岗位人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力度,着力提高他们的实际操作水平、信息综合处理能力以及保密审查专业素养;常态化开展错敏词、隐私信息泄露等问题排查,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2025年辉苏木社会评议良好,无产生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部分科室和事业单位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属性界定不够清晰,存在应公开未公开、公开内容不规范等问题。
改进情况:2025年辉苏木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各科室、事业单位全面梳理本部门政务信息,结合各科室和事业单位的职能特点,制定详细的信息公开范围清单和属性界定标准,严格执行“三审”制度,确保公开内容无遗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辉苏木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