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报告全文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ewenke.gov.cn/)“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政务”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温克族自治旗审计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原政务中心A区7楼7003室,联系电话0470-8812308,电子邮箱:ewks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旗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相关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审计工作透明度的重要举措。围绕审计中心工作,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提升了信息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5年,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开栏目中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9条,微信公众平台34条。聚焦审计职能,围绕财政资金审计、审计整改落实重点工作,公开2023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本级预算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及2024年度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旗审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项,经检索,向申请人答复“信息不存在”。申请人向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结果维持”。申请人向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向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后续未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审查职责和流程,确保信息审核、对外公开等程序均符合规章制度规定。二是规范信息发布格式,确保公开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提升信息的可读性和专业性。三是完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细化公开范围、责任股室及公开时限,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作为旗审计局信息公开主平台,信息公开涵盖旗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年报、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渠道,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与维护,审核把关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准确、安全。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关注政务公开工作群,按问题清单及时纠正网站错敏词,接受业务指导。定期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规范等开展常态化的自查督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开工作合规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方面仍存在部分审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的问题。二是文字表述方面不够准确,存在出现错敏词的情况。
改进情况:一是梳理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全面公开审计重点领域信息。二是及时纠正网站错敏词,加强文字审核及校对,减少了此类问题的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旗审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