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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来源:锡尼河东苏木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现公布锡尼河东苏木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975303,电子邮箱:xnhdsm@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通过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34条。主要涉及政府(办)文件、机关简介、领导介绍、政府工作报告、建议提案、乡村振兴及涉农补贴、综合执法、公共文化体育、社会救助、综合政务、预决算公开、环境监管、安全生产、执法案件公示等内容。通过“东苏木宣传”公开信息35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5件,其中自然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提交的申请3件、法律服务机构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当年未收到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条例》及《锡尼河东苏木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执行"科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核流程,对信息内容、数据准确性及保密属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公开信息质量,杜绝泄密风险;梳理并更新《鄂温克旗锡尼河东苏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5版),确保政务公开事项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管理;指派党政综合办公室秘书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确保信息公开无遗漏、无延迟、无差错;依据平台各栏目设置,采集各科室、中心、队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系统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工作要求,对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上的各栏目信息及时进行更新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年度工作考核,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2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1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1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1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2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及事业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梳理和主动公开及时性欠佳,导致办公室收集信息时,常有未按时提交应公开信息的情况。 二是在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时,存在对办理流程不够熟悉、与相关科室沟通协作不足的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机制,明确各科室、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责任人和时限要求,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发布。二是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掌握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征求意见、起草答复到送达反馈的全流程操作规范。同时完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及各业务科室的信息公开联络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提供与解释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