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鄂温克旗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优服务、顺民心、强监督作用,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现公布鄂温克旗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旗公安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2265,电子邮箱:)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艳丽副局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协调、监督”职责。
2、强化学习,主动公开。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认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任务,提升了执行力,增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更加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积极协调,共同落实。各部门把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明确主管负责人,落实了相关部门在信息发布工作中的职责任务。
4、2020年,我局在旗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局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旗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的原则,把政务公开和服务工作作为加强队伍建设、密切警民关系的重要内容来抓,优化了政务环境,促进了公安工作。
5、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关简介、领导分工、重点工作、政府会议、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财政预算、收费项目、建议提案 、重大人生、公开文件、优化营商、复工复产、治安信息等。
6、制作我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6个领域的户籍领域标准目录。
2020年,本局虽然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等不足,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更新工作机制,并根据领导队伍变化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二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工作,在遵守信息公开保密原则前提下及时更新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我局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整性。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