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鄂温克旗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打造政务公开平台矩阵,提升解读回应实效,继续优化政务服务,务实工作基础,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用。
现公布鄂温克旗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旗水利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2056,电子邮箱:ewkswj2056@163.com)。
2020年,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力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局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年,我局通过旗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53条,其中提案建议答复13条、价格监测16条、复工复产信息8条、现行文件3条,优化营商环境信息2条,其他信息11条。全年机关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信息94条,上报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分析、商务预报等各类信息83篇(商务部商务预报网站)。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过保密审查和领导审批,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全面准确、及时有效。
为更好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了以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日常调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对上的沟通联系和对下的信息收集工作,切实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编制我局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结合实际,认真梳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编制了《鄂温克旗水利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及时制定了《鄂温克旗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细化了主动公开范围,并实行动态更新,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我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是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与微信公众号、局政务公开栏等方式相结合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政府信息。二是严格执行 “三审制度”,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查,才可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开。局机关政务一经公开后,对群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收集整理并综合分析,从意见和建议中发现本局政务工作的薄弱环节,并及时整改。三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旗水利局依申请公开制度》《旗水利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旗水利局政务主动公开制度》。四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我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优化营商环境、复工复产、建议提案、价格监测、政策解读等专栏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方便查阅。
1.发布的信息有时时效性还是不够强,有时存在信息报送和发布不够及时的问题。改进措施:通过加强对信息报送人员的培训,加强教育,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意识 ,能够及时有效地报送相关信息。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有待提高。改进措施:认真对照有关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附件:2020年度鄂温克旗政务公开工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