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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旗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来源:旗水利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旗水利局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3307,电子邮箱:ewkswj2056@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通过旗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38条,年度报告1条,主动公开文件1条,建议提案6条,重大会议5条,其他类信息25条,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针对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由股室、分管领导逐级审核后,由办公室统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发善制度,规范管理。修订完善《旗水利局政务信息制度》《旗水利局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等相关制度。从制度上、程序上确保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范围和内工作实际,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旗政府门户网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多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内及时更新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无超时发布现象,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接受社会评议。同时,将政务公开的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的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107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                                                    企业科研                                                    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本年度第二季度因各单位业务工作较多,简报联络员就政务公开工作兼顾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时效性较差;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工作不够规范、公开程序不够合理。

2022年,我局将着重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做到形式公开与内容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公开介质实体和媒体公开相结合。二是完善公开程序。从注重结果公开向办事过程公开进行深化,充分发挥水利水电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民主评议等“阳光工程”的作用。三是明确公开内容,列清单明责任。将三务公开工作按照工作要求进行梳理,列举清单,责任到人,明确细化公开内容,促进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入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征收条例,并结合缴费单位适用的征缴办法下达催缴单,由缴费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缴费,2021年,我单位共计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079万元,征收金额由财政部门提供。

(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深化水利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各类规划主动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财政领域决算预算、推进精准扶贫领域、重大会议等方面信息公开。二是加强重要政策发布解读。优化政策解读方式与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四是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对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我局目前只有一个政务新媒体,已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公开信息。五是加强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办公室是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承担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和考核任务,同时要求各部门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经费保障。局办公室及时总结历年工作经验、加大政务公开宣传推广力度,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落到实处。

鄂温克旗水利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