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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旗发展和改革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27 来源: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呼伦贝尔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公布鄂温克旗发展和改革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述、重点工作信息公开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发改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470-8819362,电子邮箱ewkfagaiju@163.com)。

一、概述

委党组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分管领导主抓,信息中心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部署工作任务,加强组织调度,指导工作开展。我委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初的《2019年发改局工作计划》(1月份机构改革未完成,单位名字未变更)进行部署,并由信息中心推动落实;1月初制定了《2019发改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1月末组织股级干部召开了“政务公开部署培训工作专题会议”,11月末领导班子召开专题党组会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对存在的问题以及不足制定整改措施。

二、重点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公开权责清单,截至2019年底,我委共梳理公示权力清单121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108项,行政督察检查6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

二是项目审批流程公开,根据职能职责,我委认真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办理流程,并印发了相关告知单,方便办理人快速了解办理流程,同时公众平台等形式对可公开的已办项目予以公示。

三是政务、党务等信息公开情况,截至11月末,我委微信平台、公示公告、上报旗政府网站等形式共发布政务信息30条,党建简报32条,廉政简报14条,行政许可信息4条,价格动态5条。

四是由法制办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

五是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要求,项目投资股、县域经济股、地区经济股、基础产业股研究提出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目录清单。协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提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具体实施方案和目录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安排;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公开工作。

六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舆情回应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舆情会议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对涉及我委的舆情要快速、谨慎、有效、妥善处置。(2019年我委未发生任何舆情事件)

七是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公开。接到提案后迅速组织专题会议研究,第一时间予以答复。

八是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文书处理制度、公文审批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8项制度并严格执行,保证政府信息工作公开透明。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19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个别股室或个别同志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同时人员配备不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工作不够规范、公开程序不够合理、企事业单位及群众获知公开信息不够便捷和及时的问题。三是监督问责不到位。虽然设立专职股室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但由于委内监督职责尚未能全面发挥监督检查效力,对该项工作的督促力度仍需提高。

四、今后工作   

2020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将围绕呼伦贝尔市、旗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和鄂温克旗中心工作,在深化和提高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以抓制度促规范。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上做文章,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各项工作,重点抓好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推进。

(二)以抓重点促提高。在巩固提高上下功夫,推动各股、办、所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务信息,让群众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增强机关工作透明度。 

(三)狠抓督查促落实。一是开展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及时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工作落实。二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完善投诉信箱、监督投诉电话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