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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发改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来源: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现公布鄂温克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旗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旗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利用呼伦贝尔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微信公众账号,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以及部门动态,认真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通过呼伦贝尔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主动公开信息

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优势,2022年,旗发改委在旗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部门文件7条、机关简介及领导简介1条、建议提案答复23条、财务预算/决算1条、收费项目类15条,其中:价格监测12条,收费清单3条、重大项目建设类143条,其中:批准结果信息110条,批准服务信息33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条、其他信息9条。

2.通过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

为方便移动终端用户获取旗发改委主动公开信息,2022年通过微信公众账号发布信息151条。公众可通过手机等移动端了解旗发改委最新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旗发改委通过政府网站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已予告知。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强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和质量,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定期监督考核。二是坚决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旗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时更新旗发改委政务公开制度。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各公开渠道畅通,使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三是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按照国家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保密审查工作要求编制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旗发改委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采取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分级审核制,并严格落实“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要求,对信息内容、数据、文字表述、时效性、保密性等进行严格把关,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呼伦贝尔市人民网站集约化平台维护情况。配合旗政务服务局进行新旧政府网站数据的迁移和更替,及时找回网站丢失的数据。重新设置了信息公开的栏目,按政府工作公开的要求和旗发改委的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网站,保证了网站信息数量和质量的稳步提升,也保证了网站各栏目的及时更新。

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旗发改委微信公众号运行正常。

(五)监督保障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提升,旗发改委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严格遵守《鄂温克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由旗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二是积极拓展外部监督。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纳入政风行风和行政执法评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旗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效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一、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旗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提高的空间。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途径可以多样化;三是宣传力度有待加深。

改进措施:一是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坚持常态化公开,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建立完善的公开机制和体系。二是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聚焦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信息及热点问题,提升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方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下一步,旗发改委将继续加强工作过程中各项信息的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导下,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旗发改委业务不涉及具体现金收费情况。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并更新《关于鄂温克旗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版)公告》和《关于鄂温克旗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告》。

(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旗发改委坚定不移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相关要求,遵循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程序。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发展和改革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做到机构健全、制度不断完善、责任具体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