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温克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温克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8813307,电子邮箱:ewkjjj@163.com)。
本年度我局通过旗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47条,其中,年度报告1条,政策解读1条,主动公开文件11条,建议提案3条,办事指南6条、预决算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22条。利用机关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220篇,商务部商务预报网站公开商务预报信息77篇。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针对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由股室、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逐级审核后,由办公室统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发布。三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修订完善《旗工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旗工信局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等相关制度。从制度上、程序上确保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范围和内容,结合机关工作实际,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旗政府门户网站、“三务”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多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内及时更新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无超时发布现象,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接受社会评议。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企业、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载体和内容仍需进一步丰富。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进工信和商务领域中与企业密切相关部分的政府信息公开;二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文件的制定背景、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等内容,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进行多层次解读,强化扩大影响力。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无。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部门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的问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工信、商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动态更新领导分工、政策文件、建议提案、财政预决算等内容,适时公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进一步拓宽了群众和企业了解工信、商务工作渠道,推动政务信息公开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